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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ex_0098

求助,本人PR,现在闹离婚,请教一些孩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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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7 20:41:16|来自:广东深圳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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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7 20:41:46|来自:广东深圳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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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10:08:36|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du99 发表于 14-2-2017 09:55
借问一下,夫妻俩都是PR,如果离婚之前合买的组屋一定要卖掉吗?还是可以转去一个人的名下? ...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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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7 11:44:19|来自:广东深圳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结婚不满三年,日子完全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我才拿到PR 可以找法律援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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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7 12:36:24|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夫妻俩都是PR,如果离婚之前合买的组屋一定要卖掉吗?还是可以转去一个人和孩子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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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7 22:57:56|来自:广东深圳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加坡离婚一定要有一个离婚理由。  法律规定要符合这5个其中一个理由。  1,对方失踪,你被抛弃2年。 2,双方已经分居3年,有分居协议书,并且对方同意分居3年就离婚。 3,分居3年后. 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则单方面分居多一年。就是分居4年。 (可以分房间或分地址,4年都没有行房和家庭互动)。 4,有证据的通奸.婚外情。(需要私家侦探报告)。  以上离婚理由成立,被告就算不同意离婚,法官也直接判离婚。  5。如果以上条件都不符合。 那最后一项离婚理由. 也是最多人离婚的理由。  就是被告的某种行为不合理,导致原告无法容忍跟被告生活下去。 行为不合理包括,大方向是 吃喝嫖(没有证据的通奸)赌博,家暴,不顾家. 不养家,强迫行房 等等),小到没有关心,没有爱,没有尊重,态度脾气不好==。   如果对方是好好先生.好太太 都没有行为不合理,只是双方没有爱了,那就要去分居。 不能以对方行为不合理为理由来离婚。那就要去分居3年或分居4年后以分居为离婚理由,那就没有谁对. 谁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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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17 14:43:02|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medp1128 发表于 16-7-2016 01:30
如果你丈夫同意,事情就好办, 这个叫无过错离婚(no fault divorce). 你们可以立即办理离婚。法院应该会同 ...



新加坡没有这个法律
如果你丈夫同意,事情就好办, 这个叫无过错离婚(no fault divorce). 你们可以立即办理离婚



真正的版本

在新加坡离婚一定要有一个离婚理由。  法律规定要符合这5个其中一个理由。  1,对方失踪,你被抛弃2年。 2,双方已经分居3年,有分居协议书,并且对方同意分居3年就离婚。 3,分居3年后. 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则单方面分居多一年。就是分居4年。 (可以分房间或分地址,4年都没有行房和家庭互动)。 4,有证据的通奸.婚外情。(需要私家侦探报告)。  以上离婚理由成立,被告就算不同意离婚,法官也直接判离婚。  5。如果以上条件都不符合。 那最后一项离婚理由. 也是最多人离婚的理由。  就是被告的某种行为不合理,导致原告无法容忍跟被告生活下去。 行为不合理包括,大方向是 吃喝嫖(没有证据的通奸)赌博,家暴,不顾家. 不养家,强迫行房 等等),小到没有关心,没有爱,没有尊重,态度脾气不好==。   如果对方是好好先生.好太太 都没有行为不合理,只是双方没有爱了,那就要去分居。 不能以对方行为不合理为理由来离婚。那就要去分居3年或分居4年后以分居为离婚理由,那就没有谁对. 谁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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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17 16:48:35|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转给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因为PR不可以一个人买房, 但你可以和孩子联名拥有. 但有挑战, 你的PR是你丈夫担保的吗?到时候他不帮你和孩子申请, 你得自己申请, 不批就得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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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7 16:01:27|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medp1128 发表于 16-7-2016 01:30
如果你丈夫同意,事情就好办, 这个叫无过错离婚(no fault divorce). 你们可以立即办理离婚。法院应该会同 ...

哥们,新加坡没这条。。。无过错就必须分居。  立即协议离婚,那是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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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7 16:02:28|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du99 发表于 14-2-2017 09:55
借问一下,夫妻俩都是PR,如果离婚之前合买的组屋一定要卖掉吗?还是可以转去一个人的名下? ...

不可以, 1个PR不可以持有HDB,  要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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