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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0】10月起,新加坡雇主要为女佣支付更高的意外保险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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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7 13:51:5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今年10月开始,新加坡雇主要为女佣支付更高的意外保险费~
更高?
那是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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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调高最低受保额预计将使雇主每年额外支付7元到15元保费。
其实这个调高的费用真不高,但是却能给女佣们更好的保障。
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长陈振泉5月7日的时候在全国职工总会家庭佣工中心为本地女佣主办的劳动节庆祝活动上宣布,雇主下来得为女佣购买更高额的个人意外保险,最低受保额将从目前的4万元提高至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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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调高女佣个人意外保险最低受保额是在2008年,从之前的1万元调高至4万元。而近些年来,人力部接获职总家庭佣工中心的反馈,女佣的工资,以及在家乡的生活费都已上升,她们的个人意外保险受保额因此已不足够。
职总家庭佣工中心主席杨木光表示,中心近一年来处理了几起女佣索取保险赔偿的案例,和她们的家人商谈后发现,这些女佣往往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她们也有年幼子女,要是她们不幸失去工作能力,那就不够资金支撑整个家。
此外,杨木光说:“女佣目前的医药险受保额是1万5000元,若被诊断患严重疾病,这笔金额并不足够……规定调高受保额有助减轻女佣雇主的负担。”
除了调高意外险最低受保额,人力部也将制定一套统一规格供保险业者遵循,从10月1日起确保所有外籍女佣在新加坡工作期间获得同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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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包括规定保险必须涵盖导致永久残废或死亡的任何突发意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不得强加人力部条例以外的任何排除条款(exclusion clause)。
此外,人力部也规定,保险有效期必须从女佣抵达新加坡开始,直到她约满回国为止。若女佣中途更换雇主,保险有效期必须包括新工作准证的颁发日期。
为了让女佣更快获得赔偿,人力部将允许女佣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通过律师代表或人力部委任人员索赔(目前,女佣必须由雇主代为索赔)。
对于这次的费用提高,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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