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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8 01:13:3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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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新加坡家事法院办理离婚,必须从结婚注册 ROM 开始算满3年的第二天 ,才可以办理离婚。 就是 哪怕对方是同意离婚 也要等满3年的第2天才可以离婚。
不要怀疑是必须满3年,在3年内不和睦,可以分房或分居)。
如果夫妻结婚注册后没有行房,(对方.也就是被告故意拒绝行房或其中一方的身体无法行房) 可以办理婚姻无效。(前提必须是一次行房都没有)不要怀疑,是无效婚姻 ,取消婚姻。
如果有小孩 根本不可以办理婚姻无效。 要去分居或等结婚满3年来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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