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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新加坡刑事法典修订!隐瞒性病等“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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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9 15:36:10|来自: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加坡刑事法典修订!隐瞒性病等“性欺诈”行为将被控诉。
一直以来,新加坡都以严格的法律规定而闻名,
也有各种各样“奇葩”的法律规定,
但你知道吗?
买儿童充气娃娃、“性欺诈”、
婚内强奸这些事在新加坡可不再仅仅是个人癖好,
而是犯法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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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新加坡刑事法改革法案在国会一读,
而这次修订则比2007年更为全面,
在新的修改《刑事法典》的建议中首次加入了“性欺诈”条文,
如果出现谎称采取保护措施或隐瞒性病的方式
来促使另一方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将列为刑事罪。
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这些刑罚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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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联合早报
近年来,在国外发生过很多起性欺诈案例,
即双方同意使用避孕套进行[关键词屏蔽],
但中途一方偷偷拿掉避孕套,
此行为被认为是性侵的一种。
政府因此提出新条文,
以应对上述在法律上不算有违意愿,
但实际上已违反同意的条件,并可能伤害一方的情况。
同时,性罪行条文的解释中也增加了新条文,
也就是说,假借驱邪、治病名义,或冒充身份(丈夫或情侣)获取性行为,
都会判定为违法性侵。
另一方面,法案配合新犯罪趋势,制定了许多新罪名,
如偷拍、偷窥或随意散播猥亵照片,以及暴露狂行为。
同时将向他人发送下体等不雅照片的行为也被列为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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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
法典修订建议中也提到,
持有或传播含有侵害少儿的内容的图像和影片将被列为刑事罪
而所谓的侵害少儿的内容,
包括展现从事性活动、儿童裸体或者部分裸体的内容
还包括施暴虐待儿童的行为。
同时,在新加坡持有、销售、制造儿童造型的性爱娃娃
都会被列为刑事罪。

4.jpg
这次法典修订集结了学术界、公共和私人领域代表的专家团
经过两年多的研究和检讨,
去年8月底提呈报告给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
有关部门随后公布拟议修正内容,
并将广邀公众对其提出意见。
目前《刑事法案》修订处于一读阶段
2019年5月将会进行二读
今年内完成三读并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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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要为新加坡政府鼓个掌,
希望日渐完善的法律可以给大家一个更加安全的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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