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假信息法令”第二案拍下,结果...对方:我是歪果仁“不改”咋滴!
新加坡的“反假信息法令”对歪果仁不管用吗? 今天说道说道这个事儿! 前两天,新加坡“反假信息法令”第一案刚刚拍下,紧接着第二案就来了,然而第二案就遇到有人抵触不执行... 此次新加坡是向时政新闻网站“States Times Review”编辑陈智祥发出更正指示,要他澄清其面簿贴文的不实内容。然而,陈智祥随后发贴文回应说,他已成为澳洲公民,“不会遵守朝鲜或新加坡等外国政府的任何命令”。 ... 也就是说陈智祥拒绝执行...
(图:来源自网络)
据新加坡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办事处发文告指出,内政部长尚穆根透过办事处向陈智祥(32岁)发出更正指示,要求他就本月23日早上8时零5分发表在“States Times Review”(简称STR)的面簿贴文澄清不实内容。 政府网站Factually也在同日发表声明,澄清没有任何人因为“国大学生联合会”日前的一篇面簿贴文而遭逮捕或提控。 自称“国大学生联合会”的面簿账号上周五(22日)被指以误导性方式引述尚穆根在国会中的发言,借此要求人民行动党“新面孔”王心妍辞去她在心禾企业培训学院的一切行政职务。 该面簿页面隔天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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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ually澄清说,STR的相关贴文错误指称有一名涉案人士被逮捕,另一人在接受警方调查,这些指控都是虚假而毫无根据的。 Factually也指出,政府并未要求面簿删除有关贴文或页面。面簿日前答复询问时说,有关页面以虚假账号创立,违反了面簿社区的标准,因此被面簿删除。 此外,STR的贴文也针对我国选举程序等作出其他恶意指控。 内政部透过面簿发声明时,指这些不实指控“荒谬”。 内政部说,新加坡的选举制度享有高度信誉,法律也清楚列明相关程序,并且对所有参政者一视同仁,每个人都有同等机会观察和监督选举过程。 陈智祥随后在STR贴文回应说,他目前已成为澳大利亚公民,“不会遵守朝鲜或新加坡等外国政府的任何命令”。他之后撰文扬言不介意为此坐牢10年,甚至针对新加坡一些政要作出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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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下午,STR也更新了被指含有虚假陈述的贴文,补充写道:“新加坡政府声称没有逮捕任何人。这与我们收到的告密内容相反。” 陈智祥曾于2011年大选时,在革新党旗帜下到宏茂桥集选区参选。除了STR,他也是“Temasek Review News”和“Singapore Herald”等网站的编辑。 内政部指出,这些网站已不止一次公然散播假新闻,抵触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的《互联网运作准则》,之前曾被资媒局屏蔽。 这是自从《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简称POFMA)今年10月生效以来,政府第二次援引这项法令。 第一次是前不久,前进党党员布莱德·鲍耶(Brad Bowyer)被指影射新加坡政府直接参与两家政府主权基金的商业决策,鲍耶过后已按指示在贴文中附上更正声明。 根据POFMA,无论当事人是否身在新加坡,若没有遵从更正指示,可面对高达2万元罚款,或长达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若要上诉,当事人须先向部长申请修改或取消指示,若遭拒则可入禀高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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