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1926|回复: 3

[新冠疫情] 这位大姐太不让人省心了!隔离期间离开酒店,多次不戴口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5-5-2021 16:56:47|来自: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3 岁的 Pho on Chiu Yoke 于 5 月 25 日因多次违反疫情第19条规定而被捕。
她有五次没有在公共场合戴口罩,并在 14 天的“居家隔离”期间离开了酒店。
微信图片_20210525165352.jpg
(图片来源网络)
去年 6 月 28 日, Pho on 从英国抵达新加坡,14 天的SHN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12 日。
隔离期间她被带到一个酒店在市中心地区后,入境检查。
调查表明,她在隔离期间离开了旅馆房间。她在几个场合,也没有戴口罩。
微信图片_20210525165346.jpg
(图片来源网络)
Phoon 也至少有四次没有在公共场合戴口罩: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余同森街一家商场。
在 2021 年 5 月 15 日,尽管安全距离大使( SD As )一再建议戴口罩,她在 Bayfront 大道沿线的一个购物中心不戴口罩。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贝恩大街的一个购物中心。
2021 年 5 月 24 日,州法院外。
5 月 24 日, Pho on 来到州法院外,没有戴口罩,只在法院门口戴了口罩。
微信图片_20210525165342.jpg
(图片来源网络)
在审判程序开始时, Phoon 还摘下她的口罩,但后来法官指示她重新戴上。
目前正在对她涉嫌的几起不戴口罩的案件进行调查。
警方曾在 5 月 15 日就这些调查约谈了 Phoon 。
微信图片_20210525165349.jpg
(图片来源网络)
Phoon 5月25日在法庭上被起诉,罪名是《传染病法》使他人面临感染风险,
以及根据《COVID-19(暂行办法)》在其通常居住地以外未戴口罩。《 2020 年(管制令)条例》。
警方表示,他们将起诉 Pho on ,“以寻求法院将她还押,接受精神病评估”。
不遵守的人可处以最高 1 万新元的罚款、最高 6 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本文素材,观点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络我们及时删除和修正)

发表于 25-5-2021 21:25:04|来自:江苏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怎么就没被感染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6-5-2021 09:21:59|来自: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5-2021 00:01:50|来自:江苏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货就是傻子加无赖!整个一粒老鼠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