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岁的 Pho on Chiu Yoke 于 5 月 25 日因多次违反疫情第19条规定而被捕。 她有五次没有在公共场合戴口罩,并在 14 天的“居家隔离”期间离开了酒店。 (图片来源网络) 去年 6 月 28 日, Pho on 从英国抵达新加坡,14 天的SHN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12 日。 隔离期间她被带到一个酒店在市中心地区后,入境检查。 调查表明,她在隔离期间离开了旅馆房间。她在几个场合,也没有戴口罩。 (图片来源网络) Phoon 也至少有四次没有在公共场合戴口罩: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余同森街一家商场。 在 2021 年 5 月 15 日,尽管安全距离大使( SD As )一再建议戴口罩,她在 Bayfront 大道沿线的一个购物中心不戴口罩。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贝恩大街的一个购物中心。 2021 年 5 月 24 日,州法院外。 5 月 24 日, Pho on 来到州法院外,没有戴口罩,只在法院门口戴了口罩。 (图片来源网络) 在审判程序开始时, Phoon 还摘下她的口罩,但后来法官指示她重新戴上。 目前正在对她涉嫌的几起不戴口罩的案件进行调查。 警方曾在 5 月 15 日就这些调查约谈了 Phoon 。 (图片来源网络) Phoon 5月25日在法庭上被起诉,罪名是《传染病法》使他人面临感染风险, 以及根据《COVID-19(暂行办法)》在其通常居住地以外未戴口罩。《 2020 年(管制令)条例》。 警方表示,他们将起诉 Pho on ,“以寻求法院将她还押,接受精神病评估”。 不遵守的人可处以最高 1 万新元的罚款、最高 6 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本文素材,观点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络我们及时删除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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