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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新加坡租的一间主人房。合约是写着6个月。但是没到就提前搬出来了。我们是和二房东签的.他们是说房东授权过他们(我也不懂这些)。合约上是写着6个月但我们不能提前搬走(因为我合同也不见了,记不怎么清楚了)。现在我们搬出去了。但是没有拿回押金。但是现在他们说要起诉我。说我现在的资料都在HDB部门里面(新加坡租屋管理部门?)。有我的护照复印件之类的。说可以起诉我。要我等着赔偿。小弟也不懂这些。所以问问懂的人。还有我还有4个月才21岁生日的时候签的(新加坡好像21岁才能签合同)。那合同是否有效呢?听他们说我签了就有效的.如果知道的请留言一下。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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