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的真事啊,别起哄~~
一个女的,认识了刚刚6天,本来是打算处对象的~所以出去的花费虽然不多,但基本都是我出,
然后呢,加起来总共见了4次,第一次还有别的朋友一起。
然后呢,第2次见面她答应做我女朋友。在东海岸。
然后呢,又见了两次,只是简简单单的去吃点宵夜,喝点东西 而已
然后呢,在第5次见面前,发来一条短信,说了一堆理由,要借钱,2K。
那条短信的字数,比之前认识的6天加起来发的短信字数都多。
钱,身外之物,但是,钱就是钱,又不是纸一样的价值。并且说下月一定还,说2K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当然不会借,就这样,一个所谓的女朋友就88了~~~~~~~
陈述事实,心情平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