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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yylh 于 14-12-2009 16:28 编辑
老公婚前和他妈妈有一套联名组屋,由老公供。请问我和儿子能联名申请另外一套组屋吗(我是PR,儿子是公民)?或者如果老公把自己的名字从联名房子拿出来,按照家婆的年龄(58),是不是贷不到款,需要用现金还清房子的余款?如果名字割出来,需要什么费用吗?还有另外一问,如果还是由我们供房,但是把名字换成老公的弟弟/妹妹和家婆联名,是不是就构成了一次买卖?会产生一些什么费用呢?
情况比较复杂,太想买房子单独住了,请懂的人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大家了。
星期六去建屋发展局问了,我和儿子确实不能买房子。
家婆和老公是联名,但是由于老公是owner,所以拿出家婆的名字无需任何费用。
如果拿出家婆的名字另买组屋,不能拿到HDB的贷款,即使有担保人也不行,因为家婆没有工作。可以跟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只能贷到5-7年。
如果换成老公的弟弟妹妹跟家婆联名,就相当于买卖一次房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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