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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铜牌推广者

号外2。PR 购买HDB 比例,传言成真 - 附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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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2:00: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准证持有者那里有公积金? 是没有公积金的。马来西亚如果夫妻双方不可以同时持有工作准证的,这一点对 ...
catcat 发表于 8-3-2010 11:54


以前有,后来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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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2:03: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查了一下,只要一方是公民或者马来西亚PR,就不受 PR quota  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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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4:31: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那这就是hdb , ica 还有singapore power  3大部门的联合。。 很大工程呀。。。 ...
记忆消失 发表于 8-3-2010 09:54


只要3部门电脑内部联网就可以了
凡全家出境2个月后 却依然还有水电消费的 自动通知HDB
如果不在已经申报的范围 上门抓就行了
这样效率会很高

有活人在房子里 就必定得用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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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4:49: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nyangyang 于 8-3-2010 15:17 编辑

请教一下,SC+SPR, 只能申请2万的Grant,这条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适合上月已经submit application,约了first appointment的买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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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5:11: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3部门电脑内部联网就可以了
凡全家出境2个月后 却依然还有水电消费的 自动通知HDB
如果不在已经申报 ...
深水冒泡 发表于 8-3-2010 14:31

其实政府部门的资料共享不是很容易的。。其中涉及很多方面的东西。 
每个政府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系统, 怎么能让共享资料的格式相互转化,兼容,这部分投下去的钱就很难想象了。 何况涉及3个政府部门。 
为了抓个出租的问题,放下去的精力和金钱方面,根本不成正比。
何况这边的多数政府部门还是比较相信大家的自觉性。。都说了整套出租要申请, 可是实际上整套出租没有申请的大有人在,钻空子的方法也是千奇百怪的。。 
全家都出去2个月, 就不让屋主‘免费‘借给朋友住吗? 很难抓吧 。。。
在将来的很多年后出台也许会出台更多的条例限制之后,条例相互呼应会把这个问题变得更简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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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6:01: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政府部门的资料共享不是很容易的。。其中涉及很多方面的东西。 
每个政府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系统, 怎 ...
记忆消失 发表于 8-3-2010 15:11


呵呵 好像楼上很熟悉这一套似的 政府真要愿意 这种所谓的技术难题就是small case
至于让朋友白住的事 不是不可以 但要提前向HDB招呼 登记对方的身份
非法居留的漏洞 也会被补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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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6:30: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已经不少SC和PR家庭出租组屋房间赚房租,就这样房租还是居高不下,如果通通不允许租了,那房屋租金还是会上涨吧?不利于来新加坡工作读书的外国人。再说,如果那些已经退休的人,住在马来西亚,出租新加坡房子,也算是政府的一种福利吧。政府应该会全盘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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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6:45: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好像楼上很熟悉这一套似的 政府真要愿意 这种所谓的技术难题就是small case
至于让朋友白住的事 不 ...
深水冒泡 发表于 8-3-2010 16:01

如果这部分问题变得比较严重了,或者比例增加到政府必须要加强管制了,那么多少钱再困难政府肯定也会搞定。。 我的意思是现在还不至于严重到需要破除万难,3方联网这么大的动作吧。。。

前段时间说是需要自动承报租客资料。 我就不相信100%都会自动。。 想逃租金收入的那部分人,就是最有可能不报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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