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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0 10:33:3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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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我的情况。我是和LP联合申请PR,当时我在中国,LP是NUS的博士
LP的父母5年,很快就批了,一年前批得
我的,前几天被拒了,当时面谈时就觉得危险,一是ICA拖了快两周,二是只给我一天时间准备资料,要3年的税单,CPF。我LP那时候根本没要3年的税单。
偏偏俺有个硬伤,2008年不在新加坡,估计ZF终于抓住这点了,我在银行工作,薪水大于5000.NND,把俺**给拒了
气晕,被潜规则了。老子我要是在中国带着,年薪都超过30W了,不就是没有硕士学历,申请PR的时候没考虑到这点,老子才是人才,NND,下定决心,再过两年回国了。NND,看看到底有没有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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