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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打工仔活该被欺负吗?什么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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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0 23:15: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搞不懂新加坡人的逻辑,该负责不负责,每个人都在推责任,连JC叔叔也不例外,难道是我孤陋寡闻啦?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星期二晚上七点十分左右下班。照例我要到马路对面的小贩中心吃饭,在等行人绿灯亮以后,我慢慢的走上斑马线,可意外发生了,一辆汽车轻松把我撞倒在马路中间。
剧烈的疼痛的我无暇顾及肇事汽车和车主,就在我担心车主趁我爬不起来而溜之大吉,新加坡POLICE奇迹般出现了,这时距离我倒下绝不超过两分钟。
一是对新加坡治安管理的盲目信任,二是JC叔叔光辉形象以深入我心,新加坡的也不例外。
JC到了现场先叫我不许动,应该是出于对我身体的考虑,然后便和肇事司机进行了交涉,我也就没和司机正面接触,按照正常的推理,这里已经在被JC接管,并完全在他们控制中,他们办事我还有啥不放心的。
JC和司机没侃几句,就客气的让司机走先。
而我便被打包送上救护车,到了医院一个就被傻傻的扔在那里。我就奇怪了,司机难道就不担心吗?至少要到医院看我最后一眼吧!难道不怕我会因伤心而死掉。其实我真的很伤心,大小也是个交通事故,现在身边却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围绕只有些假装专业的医生(以后会提到),如果你们是为了应付差事,我告诉你们,我不需要你们,我有我的朋友!
医生给我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大概每个交通意外都是这个套餐,等等停停折腾到了12点。虽然这样我还是对新加坡的医疗机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直到今天我收到医院的付款通知单,才发现我真的很天真很可笑。
注定苦要自己受,医药费也要自己给的。
我极度的窝心懊恼,这时我突然想起能帮助我的人,谁?POLICE。

“哦!是这样,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如果认定是司机过错,我们将对他进行处罚。至于索赔医药费或者其他有关金钱的问题,你可以和肇事司机协商,JC不会参与”
我了个去!什么案子要一到两个月调查,好!这个我忍。
你的意思是你们只对交通肇事者进行处罚,而对受害者没有什么责任,难道受害仅仅需要的是惩罚肇事者吗?那惩罚意义在哪里?受害者除了受苦,交付医疗费,难道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好,不参与索赔,我也理解了。那大哥给我一下司机的联络方式总是可以的吧,哪怕是QQ,我和他私聊。

“我们是不会向你提供司机的任何信息的,这是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你可以找他索赔,我们JC不干预,但联络方式是不透露给你的,有些受害人比较火爆,会去打司机的”
我去你妹!叫我不要动是你,接管事故现场的也是你,放走司机的还是你,现在你怕我去打司机,别把我们想的和你们一样粗鲁。
我虽火冒的很了,但仍不失礼仪之邦的风度,还是说了声谢谢,挂掉电话后。如果我是女人就只能哭了。
现在的局势很尴尬,因为JC我可能永远找不到肇事司机,真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我是受害人也是当事人,而我没有权利知道肇事者的联系方式。而你们又不解决我面临的问题。
不是该保护弱势群体吗?
我看是保护你们新加坡人吧,明明是我受伤,却说要保护肇事方!难道我们这些破泊异乡的打工仔就活该被你们欺负吗?
这些现在我还没告诉的父母,怕他们我担心,而换来的就是孤军奋战,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写到这里是想让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辛辛苦苦出来打拼,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也给大家上一课。
我还会和他们斗争的,不知道大使馆管管咱这破事,哈哈!不管最后输赢,也不要输这口气。
关注!我会持续更新动态•••
发表于 15-11-2010 23:18: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不应该啊,全世界的宪法应该都不会相差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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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0 23:22: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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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0 23:29: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黑暗啊,上大使馆去,什么鸟JC啊,中国人不是人啊,大不了老子不干了,靠,你让老子撞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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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00:20: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unter844 于 16-11-2010 00:21 编辑

上了大使馆你会更失望。。。。
那帮孙子就会推卸责任。。。
一个个吃 人饭不做人事的主。。。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劝你去剪个纸人。。。
偷双破鞋。。。没事打个小人吧。。。
不然发粪涂墙。。。
以后买车专门在人行道撞新加坡人。。。别撞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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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00:3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破地方就这样,JC偏向他们自己人
以前租房子被骗,小法庭也去了,什么用都没有
所以啊,还是自立自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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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00:50: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你去大使馆,他们会受理的。  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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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02:23: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后续报道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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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02:25: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u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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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04:58: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交通JC的吗?如果不是,你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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