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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单身者无论是公民或永久居民 未满35岁不能与未婚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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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1:14: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即日起,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单身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再也不能与未婚的兄弟姐妹联名购买组屋。
单身公民可在满35岁后 购买转售组屋
  换言之,单身的永久居民不能再从组屋转售市场购屋,而单身的公民则可等到年满35岁后购买转售组屋。
  建屋发展局是从1990年起,特别通融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单身公民与永久居民,让他们和兄弟姐妹联名购买组屋,不过前提是,他们的父母必须在国外居住,在本地也没有拥有组屋。
  国家发展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傅海燕昨天在国会回答马林百列集选区议员林谋泉的口头询问时说,在过去20年计划推行期间,建屋局会考虑个别个案的情况,才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由于建屋局在评估申请时非常严格,因此每年只有300起这类个案,占组屋转售交易量的少于1%。”
  她解释这个计划时说,政府当年允许无法组成家庭单位的未婚兄弟姐妹联名购买组屋,因为那时的组屋租赁市场还未开放,提供的住屋选择也有限。
  在计划下,未婚的兄弟姐妹无需满35岁就可以购买组屋。新加坡公民可购买新组屋或从组屋转售市场购屋,永久居民则可以购买转售组屋,前提是他们的父母都在国外居住,也不能拥有组屋。
  傅海燕说,随着组屋租赁市场更加开放,未婚的兄弟姐妹可以从公开市场租房间或组屋栖身,因此建屋局已从即日起中止让他们购买组屋的计划。
  这个鲜为人知的计划最近在互联网上引起讨论。有网民质疑建屋局厚此薄彼,不允许未婚的公民兄弟姐妹购买组屋,却让永久居民这么做,以致组屋转售价格可能被推高。
  建屋局后来澄清,该局对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未婚兄弟姐妹一视同仁,只要他们的父母居住在国外,又没有组屋,便会考虑他们购买组屋的申请。
  新加坡金融服务专业人员协会主席梁实轩之后投函给《海峡时报》提出质疑。他说,多数永久居民的父母都在国外,也不会是组屋屋主。相对来说,较少公民的父母没有组屋,又身在国外。
  博纳(PropNex)集团总裁伊斯迈受访时也同意说:“更多永久居民可在这个计划下受惠,所以中止计划被视为较公平的做法。”
  他说,由于这类交易量非常少,因此不会导致组屋需求减少,也不会影响组屋转售价格走势。
  国会已经休会。
发表于 15-2-2011 11:57: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请问以前这个'未婚兄弟姐妹'需要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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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00: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enstar 发表于 15-2-2011 11:57
请问以前这个'未婚兄弟姐妹'需要什么身份?

应该是同父母的兄弟吧,如果是中国的,应该是需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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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01: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很少了,应该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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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08: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eterlc007 发表于 15-2-2011 13:00
应该是同父母的兄弟吧,如果是中国的,应该是需要公正。

多谢~!
呃,我的意思是,需要pr, ltsvp 还是什么。。

点评

公民/pr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5-2-201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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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11: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是PR和SC。不然也不可以买H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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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17: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peterlc007 的帖子

SC可以和ltsvp父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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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2-201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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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2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enstar 发表于 15-2-2011 13:17
回复 peterlc007 的帖子

SC可以和ltsvp父母买房...

这个...真不了解。一直都是以为是PR+PR或者是SC+PR,最后是SC+SC。SC+ltsvp父母的确是可以,查看了。谢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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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3:26: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影响的,但只要sc有complain,政府在不影响经济的前提下就会干预的,确值得关注。接下来可能政府就会对一些永久居民的福利减少更多是一定的了。但老实说,新加坡离开这些外劳,PR,新加坡也是玩不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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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1 14:17: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这个应该是试水的,应该还有其他削减PR福利的条例出来。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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