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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我自已,我是今年三月份刚来的,来之前我老公租好了房子(也有中介的),他先来的,合同订一年,但在开始起租六个月内双方不能违约,不然要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的。
可前几天房东(不是二房东是印度房东,她家祖宗八代照片都放在客厅呢)让我们在加点钱,我老公说不行,我们是有合同,后她没言语,第二天告诉我老公让我们搬走,我老公说你违约要付我们一个月租房作为违约金,房东说不行不行,还说这房子是她的想租给谁就租给谁,想租多长时间就租多长时间,合同她不管,天啊,看她们情形也不象没钱人的样子,难道就不知道什么叫信用??还是没文化??
第二天我们跟中介说这事,中介问我们有没有违约的情形,我们说没有,只是说房东想涨钱,中介也是不行,而且也说可以赔偿一个月的违约金,但看房东愿不愿意给了,这叫什么话,听到这话我心都凉了,因为在网上已经看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我们在租房前各方面以经很仔细检查了合同等等,但遇到不守信用在仔细也没有用,而且中介还说在新加坡就是打官司外国人一般也赢不了,就是赢了也拿不到钱等等。
请大家给我出出注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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