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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寂寞有害

我爸是李刚,我爸是李双江(李天一收容教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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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5:52: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对这件事都有自己的判断和希望,但是也要知道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要知道真实的现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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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5:57: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荻花飞扬 于 9-9-2011 16:20 编辑
yuebaby 发表于 9-9-2011 14:52
李公子自己就是无照驾驶,责任更大吧.

想起前几天新闻里,中国某对父母让四岁的孩子驾车上路,还颇自豪的把 ...


呵呵,俺可没想替李大公子无证驾驶和打人开脱啊,只是觉得现在一边倒地指责李大公子,但却没有人关注事情的起因。他是名人之后,同时也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全社会的关注和指责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的成长又有什么积极作用呢?

我想表达的意思无非是,无论打人者和被打者是谁,有多大的来头,大家看待问题都要客观公正,不要被社会上普遍的仇富、仇官、仇星心态所影响。

前些时,深圳去台湾的旅行团在台遭遇翻车,死了很多人,大家本来很同情滴,但自有人说这个旅游团的团员是税务局的公务员,立刻就有人说死得不够多,全该死。根本不会考虑人家本身可能是自费旅游,人家也不是贪赃枉法之徒,就连基本的判断都没了。

点评

旅行团的事情,我也不认同很多网民的言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9-9-201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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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6:08: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荻花飞扬 发表于 9-9-2011 15:57
呵呵,俺可没想替李大公子无症驾驶和打人开脱啊,只是觉得现在一边倒地指责李大公子,但却没有人关注事情 ...

俺今天也是闲的, 不是跟你吵架啊.

全社会的关注和指责,更应该是针对事件所暴露的,当今社会上官二代,富二代的嚣张吧. 即使起因是对方错的, 但暴力就是该受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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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6:22: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yuebaby 发表于 9-9-2011 16:08
俺今天也是闲的, 不是跟你吵架啊.

全社会的关注和指责,更应该是针对事件所暴露的,当今社会上官二代,富二 ...

多虑了,我也是随便说说,明天放假,提前进入放假状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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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6:23: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荻花飞扬 发表于 9-9-2011 15:57
呵呵,俺可没想替李大公子无症驾驶和打人开脱啊,只是觉得现在一边倒地指责李大公子,但却没有人关注事情 ...

被打者违规不代表打人者就可以打人,打人者不是执法者,他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约束。即便是执法者如警察也不可以随便打人。
现在的情况是:被打者违规而打人者违法。被打者违规应由交警处理,而打人者犯法则应受到刑事处罚。
之所以一边倒地指责李大公子,是因为国内的特权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好在现在互联网发达,这些东西很容易被曝光,
加上被打得也不是善茬,李大公子才麻烦大了。北京有头有脸有背景的人多了去了,还是低调点儿的好。[url=http://baike.baidu.com/view/2167167.htm][/url]

点评

说的好,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9-9-201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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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6:46: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成了靶子了。看来大家都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人啊,社会太需要我们这些有良知的人了。

仅声明一点,俺从来没说过李大公子打人不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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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16:49: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李公子的骨子里面根本没有一点点悔悟,看他发的那个微博,还是一副李衙内的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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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1 22:50: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微博的回复确是叫骄纵跋扈
完全不象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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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1 00:06: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调查称李天一所携“塑料材质玩具枪”有杀伤力

2011年09月09日 17:42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作者:王璐


李天一驾驶的无牌宝马及车中的“冲锋枪”


网上销售的M4SS仿真枪



几十发BB弹将易拉罐打碎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记者王璐)9月6日晚,在北京一小区门口,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及其友人驾驶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因口角殴打一对夫妻,此事经微博广为传播,成为全国关注的网络事件。在事发过程中,有人拍到其车内藏有一把“冲锋枪”,后经北京市警方调查,得出的结论为塑料材质玩具枪。此结论一出,有网友表示“终于有一款型号的电动玩具不再被冠以巨大杀伤力的罪名”,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通过网友贴出的枪型图片与事发现场记者拍到的“冲锋枪”照片对比,李天一宝马车上的枪械与美国制造的M4卡宾枪相似,有网友指出该枪应为型号为M4SS的电动仿真枪,稍加改装其威力即可杀人,并贴出网络购买的网址。登陆该名为"暴雨户外"的网站,记者看到其标明主要是出售各类防身、户外娱乐物品,而厂家为金弓的M4SS正在其网站中销售。

根据该网站介绍,这把型号为M4SS的仿真枪按1:1的比例放置,以电机驱动,总重量为5千克,枪长77-85厘米,如使用0.2克BB弹,其初速可达130米/秒左右,连发频率可达800-1000发/分钟。130米/秒的出膛速度,到底有多大的杀伤力,记者在网上找到一条网友测试此枪的视频,视频中一枪可以击穿一个易拉罐的两壁,在多发连续射击下,塑料子弹轻松将易拉罐击瘪,罐体呈蜂窝状。

根据公安部在2007年出台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记者使用其提供的枪弹弹丸枪口比动能公式,由BB弹质量及枪口初速度可计算出这款M4SS的仿真枪弹丸枪口比动能5.915焦/平方厘米,远超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中的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一标准,甚至达到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认定为枪支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述,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在网络上,此类具备杀伤力的仿真枪也不是随处可见,枪支发烧友经常以"狗"代指此类枪械,交易也都使用一对一的网络聊天,让初入此行的人无从查起。通过对以往新闻资料的查询,记者发现在全国曾多次破获此类仿真枪支买卖的案件,也有不少枪支爱好者因为收藏仿真类枪支被拘役甚至判刑,如北京昌平法院于2010年2月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收藏了5只仿真枪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由于军二代李公子的强势介入M4SS终于得到了正名:塑料玩具枪”,“怎么法律明令禁止的仿真枪到了这里就变玩具枪了?这种可以属于非法持有枪械。”“枪的问题没人研究了?据说不是真枪,但中国连仿真枪也属于严禁范畴啊!记者拍的照片至少证实那把枪不是超市里能买到的玩具枪。”对于公安局确认该枪为塑料玩具枪的声明,网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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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1 00:16: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没有认为自己错,无心悔过。

还只是让大家不要连他父亲一起骂,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父亲的名声,他父亲的钱,他哪儿来这样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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