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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肯交出ML录像怎么办?(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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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12 14:22: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茶叶泡饭 于 6-1-2012 09: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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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很多女性都有婚姻法律问题,就转了这个帖过来给需要的姐姐妹妹们看。

是10年前的文章了,但想来法律问题差别应该不是太大。


(2001-08-08)

前夫不肯交出ML录像怎么办?


许律师:

  我是一名离婚人士,今年27岁。在我和我以前的老公还没有离婚之前,在一次出国旅行的时候,他曾用过摄像机拍下我俩ML的一切。

  离婚后我一直向他要,但他不给,有一次还骗我说已经洗掉了。后来又悄悄地告诉我,他在骗我。我很害怕,我害怕他会把那个摄像影带给他的朋友看。

  我想请问许律师:

  1)我们拍这种东西有没有犯法?

  2)他不肯还给我,我有没有权力要回?

  3)我该不该报警?
            笨女人
 
笨女人:

  你的来信令我想起了另外的一起案子。

  案情是一名中年男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一名女子,双方交往了一段时日,也发生了性关系。双方在你侬我侬之际,也曾将造爱的过程,拍成一部自导、自演及自录的三级片。

  过了不久,女的另有新欢,要求劳燕分飞,各自发展。男的不肯,除了要求女方退回馈赠品,以及从男方所获得的金钱。同时恫言如果女方一意孤行,他将会不顾一切后果,将两人的春宫照片通过互联网公诸于世。

  女方不堪男方的百般纠缠,结果报警将男方送入监牢。你的情况与该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所提出的问题现在简复如下:

  1.在《刑事法典》中第292节注明:“任何人售卖、出租、公开展览或通过任何的渠道将[关键词屏蔽]的资料提供给公众观赏,或者是任何人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而制作或拥有有关的[关键词屏蔽]资料,可以被判坐牢三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

  基本上来说,如果你们拍这种东西是为增加闺房的乐趣,作为自己观赏之用,法律并无特别管制,不属违法行为。若有人想一圆明星梦而不惜出卖肉体,去拍《三级片》,那就得随时准备去坐牢。

  2.理论上来说,你作为产品的共同拥有人,你有权向前夫拿回,并要求他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情况下不可向第三者发表。

  问题是如果他说东西已经不见了,你要怎样才可以证明他是不是在撒谎?日后如果东西落入他人之手,你要证明是他传出去的,将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

  3.依我看,如果你前夫拿这个东西来威胁、恐吓或勒索你(若被定罪可以坐牢两年到七年,另加罚款。),或者是他直接或间接地将它流传开来,你就可以马上去报警了。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发表于 5-1-2012 17:43: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貌似需要大家引起重视的问题,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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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2 19:51: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L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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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2 22: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声讨标题党,应该加上转贴!

点评

哈哈哈,马上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1-201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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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2 22:44: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让他收着好了,能用来干什么?给别人看?那不是在婚姻内拍的嘛,表担心。
再说他不会拷贝了在给你啊,他留备份你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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