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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妈妈申请lTVSP 申请后10天被据(连材料都没有要求。。) 之后一封慷慨激昂的申诉信及我和老公的所有材料上交一个半月后还是被拒。。(该交的都交了。。一厚沓 清单都写得整整齐齐。。)
来说说我的情况 麻烦大家帮忙分析下原因 给点建议 先谢谢啦
2011年6月底和老公一起申请PR,10月中批准 老公主申请
两人都有工作 家庭月收入八千多 老公贡献约三分之二 我为三分之一
所以财政支撑应该不是被拒的原因 就是不知道ica 是不是只看我的工资 觉得太低。。还是因为是DPR?
觉得帮妈妈申请长期的理由挺充分的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能批啊啊啊~~:
1. 怀孕4个月 老公每月有一半的时间出差国外 所以如果总是一个人在家 家人难免会担心 有什么事也没有人可以照应
2. 我每天上班回家已是快8点 再做饭就太迟了 (况且一到饭点饿的时候就开始干呕。。)而且一天工作下来再摇坐公车回家已很累 老公不在就得面对一堆家务。。
3. 第一个孩子 还是觉得出生时妈妈能在身边照顾宝宝 同时帮我调理月子比较踏实 女佣毕竟用的不顺手 而且做的饭肯定吃不惯啊~~
4. 家庭收入足够支撑我妈妈在新加坡的生活费用 另外妈妈也已50多岁 不会有出外打工的嫌疑
去找ICA面谈 觉得基本没用 面试的印度大妈也只是一味说理解我的处境 但政府有政府的规定 并且说不能透露给我这个申请哪里条件不够。。还以自己的经历劝我找女佣 说白了政府就是想让我们在新加坡国内动用资源解决问题。。。
就是不明白 难道ICA只是看我的工资 而不看家庭收入吗?毕竟我们是一个社会单位 并不是一个人生活 责任都是共同担当的
况且婆婆身体不好 所以也没有申请长期 没有这方面的原因干扰
公司一经理级别的的同事 也是最近给爸妈申请的长期 材料没交就批了。。他说很有可能是工资的原因
那么 如果只是我工资的原因 是否说明孩子出生以后再申请还是会被拒?? 除非升职加薪?
求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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