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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12 01:14:5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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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討論保險的問題。
首先,車的保險有份級別,保第三方是法定最基礎的保障。
而進一步,就是保車子本身的意外損傷。
再進一步,保車子被火燒、偷盜。
最完善的,是保司機和乘客的安全。
所以,首先我們知道:
1:由於錯的一方在馬馳,所以,他的保險公司肯定要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計程車的維修費或買新車的費用、計程車司機與女乘客在醫院的的醫藥費;最後,由於女乘客與司機雙亡,雙方的家人都可向馬馳的保險公司索賠。
由於這索賠是屬法定上的最低必要汽車保險,馬馳肯定買了,所以肯定要賠。
2:馬馳那邊,他自己的保險公司會賠他家人多少錢?
首先,若馬馳只購買法定的必要保險,那他自己的車,肯定不保,他自己死了,也是不保。
第而,就算他有購買額外的保護,並選擇保包括司機和乘客,保險公司不賠的可能性也很大,因為他是滋事方。
而且,據說他是醉酒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基本上如此一來,保險公司應該是半分錢都不必賠他。絕大部分的汽車保險中都有註明,凡是因違法危險駕駛造成的任何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馬這次連犯三個嚴重交通法,保險公司有充分理由不賠半分錢。
故,回答米版主的問題:
1:肯定賠,保險公司會賠到保單中規定的界限,然後若其家屬不足,可以繼續向馬的家人向其遺產繼續索賠。
2:同上;直接向馬馳的保險公司談,不必經過計程車公司。
3:看馬買的保單詳細的合約內容,但索賠的可能性其實不大。
4:同上。
5: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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