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lacierbaby 于 5-7-2012 18:37 编辑
本人国大PHD去年毕业,目前持EP。女朋友下个月申请旅游签证过来,打算长期呆在这边了。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 1. 我们想去大使馆领结婚证,但是大使馆的申请结婚须知上说需要结婚男女双方的 新加坡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那是不是女朋友那个旅游签证的白卡就算是居留证件了呢? 2. 如果拿到了结婚证后我是不是可以马上让公司帮忙申请DP呢?这两项下来一个月时间应该够了吧?因为旅游签证只有30天。 3. EP的DP是可以工作的吧? 真心求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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