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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个很好的朋友 2010年 9月16 在重庆 和新加坡籍老公领的结婚证 ,现在有个2岁的小孩 。现在他们因为感情不合 准备离婚 。我朋友的意思是新加坡的一切房产啊 存款都不要 ,她在国内的房产老公也不能要 ,其实国内的房产他老公也要不到因为是在他们婚前买的 ,问题是 小孩现在还没有申请到 PR 。今天她老公威胁她说要把小孩申请 PR 的信件取消 (因为小孩申请 PR 的资料递上去现在在等批准 0 请问现在她老公有这个权利把递上去的PR 申请临时取消吗 还有因为是在重庆领的证 ,我朋友现在在新加坡 ,请问她怎么找律师啊 ,有没有 懂的推荐一个收费不高的律师啊 谢谢兄弟姐妹们 在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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