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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lvinhong 于 13-9-2013 17:01 编辑
2012年6月自己申请公民,同时帮老婆申请PR,当时条件是:老公,PR 3年多,本地poly,来新8年多,月薪2700;老婆,SP 近3年(之前EP 1年),国内本科,来新4年多,月薪2400;我们2012年3月在新婚姻局注册。2012年11月,我公民批准。2013年2月,我老婆PR申请被拒。2013年3月上诉,并补交我老婆怀孕1个月的医院证明。至今已pending超过5个月了,仍杳无音讯,已不抱多大希望,最多等孩子出生后再帮老婆申请。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是否要主动补交近期老婆产检材料和今年税单?若再被拒后是否把老婆的SP换成LTVP更容易申请到PR?望高手们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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