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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的帖子确实不清楚, 实在不好意思. 现在说明一些情况.
我和先生07年之前在新加坡工作, 当时已经是新加坡公民了. 我们都是中国人, 大学毕业前也都住在中国.
07来美国读书并工作. 之间几次回新加坡, 我觉得还是新加坡更适合我, 所以决定重新找工作回去发展. 我先生暂时留美工作, 过两年看看哪边更好再往一起靠.
我们有两个小孩儿, 都在美国生的. 大儿子将会留在美国和爸爸生活, 我想带小女儿回新加坡, 因为太小还离不开妈.
昨天有个姐妹回帖说这种情况孩子是可以申请新加坡公民并保留美国公民的, 这样可以减少一些开支. 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 另外, 这合法吗?
谢谢大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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