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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4 21:32: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法院出的结婚令=离婚证明,可是是中文版,法院不可以再出英文版。 需要去公正翻译吗?还是翻译后去找香港律师楼做公证吗?有人遇到这种情况吗?需要去补交pr的资料,急!
发表于 16-1-2014 21:53: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这边法院可以办理翻译。
签名处热点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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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4 22:31: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16-1-2014 21:53
这边法院可以办理翻译。
签名处热点问题有

现在已经在香港做好翻译了,但是有个问题,香港翻译公司做出来的翻译,ica认可吗?还是还要去香港律师楼宣誓下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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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4 09:05: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阿cin与楚莹 发表于 16-1-2014 22:31
现在已经在香港做好翻译了,但是有个问题,香港翻译公司做出来的翻译,ica认可吗?还是还要去香港律师楼 ...

觉得没必要。不然还不如在这里法院再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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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4 10:38: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阿cin与楚莹 发表于 16-1-2014 22:31
现在已经在香港做好翻译了,但是有个问题,香港翻译公司做出来的翻译,ica认可吗?还是还要去香港律师楼 ...


认可的,新加坡出的也只是翻译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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