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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4 22:08:5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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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kiwang 于 3-10-2014 22:11 编辑
补习中心如存在至少人数超过一定上限时,该中心必须在MOE注册。这个人数上限曾经是10(五年前),现在不知道是多少。
任何补习中心的全职,兼职老师的个人资料,必须由补习中心在MOE备案。
不过楼主的很奇怪,人家如果在MOE已经注册,就不可能加你的“分校”。因为注册是以公司为单位的:如果成为“分校”意味着合并到你的公司,那么原来的注册号码也失效了,你们要重新申请由MOE来确认资质;如果成为“分校”并不合并到你的公司,那你的公司下所谓的“总校”和其它“分校”也不会自动得到MOE的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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