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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事司法法庭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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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14 01:41: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awhelp007 于 5-10-2014 01:47 编辑

家事司法法庭昨天正式启用,象征新加坡的家事司法制度迈入另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过,大法官梅达顺认为,整个机制还需要一段时间和各方的努力,才能顺利运作。
过去3年来,隶属国家法院的家事及少年司法处,平均每年处理约2万4000起案件。大法官为家事司法法庭(Family Justice Courts)开幕致辞时说,这显示家庭单位正受到侵蚀,不仅是本地,各地处理家事案件的法庭都承受更大的压力。
为跟上社会的变化和需求,当局去年成立家事司法改革跨部门小组,探讨如何简化家事诉讼程序,减少这类程序对家庭成员带来的痛苦,家事司法法庭因此应运而生。
随着家事司法法令(Family Justice Act)昨天生效,大法官说:“今天标志着一个重大的改革过程达到了高潮,也同时标志着长期的工作已开始,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取得成果。”
家事司法法庭未来的发展计划已具雏形,包括训练更多家事调解员、为家事法律师制定一套认证计划,这些计划旨在完善和扩充整个家事司法的架构。
针对律师认证计划,大法官透露,必须让在新格局下执业的家事法律师有适当的准备,所以,由上诉庭法官潘文龙领导的委员会,接下来将探讨如何实施这项计划。委员会成员将包括法官和这个领域的资深律师。
改变对抗式诉讼 审讯将由法官主导
新的家事司法法庭把原本隶属国家法院的家事法庭、青年法庭(Youth Courts)(之前称为少年法庭,Juvenile Court),以及高庭的家事部门纳入羽翼下,由前天宣誓成为司法委员的邓碧云(45岁)担任首席法官。
往后,举凡离婚、家暴、领养和申请成为资产代理人等跟家事法有关的案件,都会由家事司法法庭处理。从明年1月起,跟遗嘱相关的事宜也将纳入家事司法法庭的管辖内。
在新的架构下,将由法官主导审讯,引导和控制审讯的节奏和方向,改变以往对抗式的诉讼方式。
大法官说:“家事案件中牵涉的各方,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随着案件了结而终止,好比夫妻离婚后仍是孩子的父母亲……所以,在处理纠纷时必须正视这个现实。”
大法官因此指出,辅导和调解能更好地解决纠纷,维系家人间的关系。
目前,有超过一半的家事案件涉及孩童,家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另一重点是在诉讼的过程中给予孩子“一个更强而有力”的声音,维护他们的利益。
法庭将扩充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并视情况委任有经验的家事法律师成为孩童的代表(child representative)。
没有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则可寻求“法庭之友”的帮助。法庭也将简化法庭程序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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