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123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4819|回复: 32

[房产] 好消息:中国所有房产证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9-2-2015 00:10:3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磅好消息,中国房产证已规定成为永久产权!

2015-02-07重庆夜生活


房产证改革关键词
1.中央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所有房产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

日前出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草案),将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

记者从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处获悉,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届时,包括重庆、上海在内的已试点房产税的城市,将全部按照新法实施。

上述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还透露,未来除了房地产税纳入地方税种外,土地出让金仍属地方收入,因此地方的财政实力会增强。

房产税停止扩容背后
去年3月的“国五条”提出要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去年下半年,媒体报道杭州、广州、深圳等地制订的试点方案已经成形,第二批试点即将推出,但最后扩围计划却杳无音信。

“房产税不会再扩大试点了,因为新的房地产税会在几年后出来,现在再扩大试点已经没有必要。”上述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称。

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发布的,该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但2011年,上海和重庆出于调控楼市等原因,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在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看来,各界对房产税的争议主要在于法理上不正当。重庆和上海出台房产税是因调控倒逼,而现在房地产税是属于税制改革的一环。今年从放弃房产税的试点,到启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说明了此前两地的试点失败了。

“上海和重庆在试点房产税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在抑制房价及增加地方税收方面的作用不大,因此无法在全国推广。”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根据上海公布的2014年预算草案,今年上海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同比增长2.6%。而2014年上海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超过1700亿元,相比之下,房产税对财政的贡献仅是九牛一毛。

事实上,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只差一个字,外界对此却多有混淆。

顾云昌告诉记者,有关房地产的税收都算房地产税,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前两个环节的税费包括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而房产税仅仅指向保有环节。目前,房地产开发和流通环节均征税,且税负过高,但保有环节则缺失。

顾云昌认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须理顺整个税收环节,该调整的调整,该取消的取消,做到不重复征税。

上述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是要把土地使用的税收合并进来,主要是针对存量房。有了房地产税后,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都要缴税。

在房地产税尚未立法之前,广东省近日提出将使房地产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引发广泛关注。

“这不矛盾,因为现在基本可以明确的是,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而广东省只是先将其纳入到地方税种体系。”上述深圳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具体立法过程、时间,均需要通过全国人大才能实行。由于房地产税涉及到整个税制改革,取决于中央推动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房地产税加快立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微博)日前公开表示,房地产税的基调是加快立法。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当时我与贾康在一起开会,他说的2017年只是个目标,房地产税的立法需要征求各方意见,还有个过程,但两三年时间也差不多了。”顾云昌对记者说。

湖南省住建厅负责人称,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力度较大,在楼市企稳之前,政府应该不会急于推进房地产税。

“现在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由中央统一部署,我们一切都需听中央的,因此地方不存在做什么准备工作。”上述深圳地税局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今后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与调控房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上述湖南省住建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税尚未摆上议事议程,该省地方政府也从来没有研究过,开不开征按照中央的要求来。

李宇嘉告诉记者,从政府职能转变和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看,房地产税制的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制度性框架的搭建,也包括现有房地产行业税收制度的完善,要比简单的房产税试点复杂得多,时间上更长。

李宇嘉称,在制度上,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如土地融资模式、房地产相关税费)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过渡期的财政风险(如财政收入空窗)评估,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如缩短出让年期、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永久性产权。

现行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划定,实行的是1990年拟定的暂行条例,并没有形成土地管理法案,当前,年限的设定已然形成推行房地产税的阻力,新法案取代《暂行条例》的时机已成熟。

此外,对现行税制,李宇嘉认为,包括房地产行业综合税负评价,各环节税种的梳理和减并,降低交易环节税负,持有环节税收种类的合并和综合税率制定,土地增值税的改革和完善等都需要重新考量。
发表于 9-2-2015 00:14:5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多套房产的噩梦要开始的节奏么? 参考国外永久产权的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00:18:2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五 发表于 9-2-2015 00:14
多套房产的噩梦要开始的节奏么? 参考国外永久产权的税。。

对头嘛。第二套房三套房四套房税越来越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01:14: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关心小产权房。。。小三永远是小三?。。。怎么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08:44: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房产税这个东西好过限购,比什么调控都好。每次回去看到的最大变化就是房子越盖越多,小区越来越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09:12:2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旧消息了。没有确定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09:40: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官方还没给确定政策,现在只是在放风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9-2-2015 10:18: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日前出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称,将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所有房产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有专家表示,当前年限的设定已形成推行房地产税的阻力,新法案取代《暂行条例》的时机已成熟。”当这条消息在网上疯狂流传,众人雀跃,但没来得及庆祝之时,“永久性产权”已经被辟谣,相关人士回应称“是专家一家之言”。

        永久性产权并非现实政策

        12月2日,许多地产人的朋友圈被一篇名为《所有房产不再设定产权年限,规定为永久产权》的报道刷屏,许多地产营销人还以此为噱头大做广告。12月3日,多个消息源证实,这只是专家的设想,并非已经成为现实的政策。其实,这一设想并非空想,是有现实基础的:首先,如果房屋满70年后由政府收回,其可能引发的社会动荡是政府必须考虑的因素,尽管目前没有政策出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局部矛盾的显露,这一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暂不排除短期内引发争议和投诉的可能。由于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是拥有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有权收回,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其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近年来在解读物权法时曾多次提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第三,关于房产税的讨论中,“收取房产税的前提是给予永久产权”是一种主流声音。

        70年后我们住哪儿?

        永久性产权的各种遐想

        随着购房人群的不断年轻化,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寿命会不断延长。房屋产权的问题也成了一个焦点。对于70年的房屋产权,很多人都在疑惑,那70年后我们住哪儿。房屋产权得不到永久保障,到底该怎么办。

        有专家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的产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与综合用地的产权年限为50年,商业用地的产权年限为40年。而市场所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以70年产权居多,也有一部分产权年限为40年或50年的住宅,而这部分通常以SOHO、商住两用型住宅、酒店式公寓等为主要形式。“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三十几年、六十几年。”

        根据规定,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有相关律师表示,“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真是永久产权,能和现状有什么区别?

        在国外,土地产权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永久产权,另一种为租借权。永久产权在购买一套别墅时,在产权证上所登记内容为土地的边界、面积及土地范围内所有物业的产权拥有者;如购买的是公寓,业主所购买的不仅仅是此项物业,还包括此房产所占这块土地上1/N的不可分割的永久产权和此套房产所在的空间永久使用权。这两种产权证书均由专业的测量师出具报告,并由政府房产局颁发产权证。

        对于将来如若真是永久产权,有网友笑称,“一旦永久产权成为现实,开发商也将宣传自己的房子是‘千年大计’。以后的豪宅很有可能将主要使用石头等耐腐蚀材料,罗马式风格等将流行一时。”也有网友表示,一旦永久产权实现,房产税的征收就不可避免,其幅度一般会比较大。在许多国家,空置房屋的业主通常会缴税缴到“肉疼”。

        还有网友表示说,如果一旦永久产权实现,房屋本身的价值期限将大大延长,只要有一套房,老人就不愁养老。

        更有人说,目前在国内出售欧美等地房屋的中介,往往以“永久产权”为卖点,许多国内富豪乃至中产出国置业,也往往冲着“永久产权”而去。而外国人在中国购房者寥寥,除了某些限制,没有永久产权也是主要原因。一旦实现永久产权,大量国际资本或外流资本将涌入中国置业。

点评

外国也不都是永久啊, 年限的越来越多了  发表于 9-2-2015 10: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10:23: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也算奇葩,

是以后的屋子呢? 还是以前的也一律改?

房产税, 房地产税=朝三暮四的游戏?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5 10:40:1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现在的房子使用年限最多50年,有些偷工减料的20年就变成危房了。所以即使是永久产权,住几十年没有开发商要发展你的房子,你也不敢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