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楼主是情况是这样的,夫妻两人都是公民,现有一套组屋在两个人名下,已过MOP,贷款已经还清。现在打算把组屋转到太太名下,然后用先生的名字买一套公寓。 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还请各位赐教:
- 当时买这套组屋的时候我们拿了政府补贴,请问现在转名需要把政府补贴还回去吗?
- 转名的时候太太需要用现金来补回先生之前用在这套组屋上的cpf和相关利息,请问当先生接下来用自己的名买公寓的时候,是不是算是第一套房?是否可以全数使用自己cpf OA里的金额来还首付?有没有什么限制?
-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先生买公寓首付可以全部用cpf支付吗?还是必须有部分cash?
- 请问先生买了公寓之后,可以用cpf OA里的金额来还每月按揭吗?有没有什么限制?
谢谢各位。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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