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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2】网络认识,父女相称 教师竟性侵12岁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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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6 21:16:58|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4岁小学前男教师网上结识12岁女生,双方以“爸爸”和“女儿”相称,竟趁上门探望时施狼爪,不仅用手指性侵她,还非礼她的私处,要她为他KJ和手淫,结果被判坐牢21个月。案发于2014年3月8日中午12时,地点是女生的组屋住家,受害女生如今已14岁,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女生的身份。被告杜涛(现在35岁)是小学华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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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是小学华文教师,用手指非礼一名当时只有12岁少女的私处、要对方帮他手淫和KJ

被告去年六月被控后,控方以其中两项罪状加以提控,其余的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被告今天认下所有罪行。

根据案情,被告在案发一星期前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美拍”结识当时年仅12岁的受害女生。女生之后在网上公开自己的微信号,被告加入联系后开始和她聊天。期间,女生发了自己身穿校服的照片发给被告,告知自己是名小学生。由于两人年龄差距大,女生称被告为“爸爸“(Daddy),反之,被告就称女生为”女儿“。然而,被告在与女生的交谈中一直表达想和女生有性接触的欲望。

2014年3月8日当天,女生因朋友取消聚会而觉得闷,加上被告一直说想探望她,于是发短信邀请被告到家里。被告进到女生住家后,趁女生在吃午餐时从被告抱住女生,两人拥吻后,被告带女生进房间。在房间里,被告亲吻和非礼女生,过后,他抓住女生的手,要进一步行动时,警方突然敲门,被告当场落网。

控方指被告道德腐败
控方指被告道德腐败,利用网络伤害年幼女生。
主控官叶婉婷副检察司今早在庭上表示,受害女生年幼,只是一名小学生,而他的年龄却足足大了受害女生20多岁,这足以加重他的罪行。此外,被告是有预谋犯案,通过不断和女生保持联系,还通过短信不断向受害女生发送挑逗性的对话,提出要和她有性接触的要求。

主控官也说,被告身为教师,被告的行为已道德腐败,案发当天如果不是警方收到消息后及时上门阻止,受害女生可能难免要遭受更大的伤害。最后,主控官促请法官判他入狱21周。


已婚刚获麟儿
被告已婚刚喜获麟儿,声称无法看孩子已是最大的惩罚。据婚姻与注册局的记录,被告在2005年同一名本地女子注册结婚。他的代表律师今早在庭上替他求情说,他已知错,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此外,他的老婆刚生下一个儿子,他知道自己得坐牢,已失去了陪伴儿子成长的机会,这对他而言已是最大的惩罚。

被告也说受害女生邀请他上门,向被告要钱。最后,他对女生及她的家人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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