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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帖子该不该发在这里,如若不合适,请版主谅解。
我的房子是整套出租的,租期18个月,今年11月9号到期。
当初收了一个月的押金,之后租客一直每月按时付房租,总是提前十来天就把钱转过来了。
半年前有过两次维修,新换了干衣机和客卫的淋浴房门,中介去搞定的,一共花费1000元,按合同规定,我付了其中的700。
中介说房客跟他抱怨,房子旧了,很多要坏了,不合算。那时我开始预感到,到期他应该不会再续了。
(但说实话,我的房子,公寓,房龄差不多15年吧,自己住了五六年了,租给他之前刚新换过两个热水器,其它的都挺好的呀,不知道他所说的坏是指哪里。)
之后我自己家里的情况也有了变动,我们考虑着是否到期收回房子,重新装修一下,明年搬回去自住。
8月下旬,我刚想把这个决定告知中介的时候,没想到中介打来电话,
说房客想错了日期,以为9月到期,所以已经自行去外面找到了新的房子,
问我可不可以提前解约,我说那当然不行啊,这么突然,让我上哪儿去找人住这两个月呢。再说,你想成是9月到期那也应该提前两个月在7月份跟我讲的呀。
中介说房客愿意付我一个月的租金,我说现在差的是两个月,还是请他到期再搬吧。
中介说,好的好的。
然后这个月,房客没有像往常那样提前付房租,我也不好去催。
9月9号,我一查,还是没有到账,然后昨天10号,我就联系中介,才知道,
房客已经搬走了!!
中介说房客愿意付房租,我问什么时候付,他说他再跟那边联系,下周去交还房子。
所以,我心里期望接下来的一切顺利,如房客承诺的那样,他再付两个月房租,住不住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但我仍然要考虑最坏的可能,如果他不付房租,做好了损失这一个月押金的打算,那我又该怎么办呢?合同上提到的违约条款也就是扣还押金这一条。
我损失的也许不仅仅是一个月房租,房子被住成什么情况我还不知道呢,有没有损坏,空调有没有按时保养,房间的清洁有没有做……
所以上论坛来问问,希望大家给支个招,先谢谢了 !
对了,忘了说了,这个中介一人担了上下两家,所以也不能指望他尽力维护我的权益,他还是要看哪方更好说话吧。我的房子不打算再继续出租,房客也没再找他拿房子,估计他挣不到这两家钱,也正郁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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