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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ngfang2017

[PR] 经济纠纷被恶意告上法庭,法庭驳回指控。申请PR需要写封信跟长官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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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2:14: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信说明一下吧,如果你真觉得自己没有过错。。。反正你写不写都能查得出来,写出来至少还有你主观上的自我阐述,比文件上其他人的表述对你自己更为有利一些,当然,还得看法庭的记录是怎样,如果法庭记录跟你个人表述有出入,ICA肯定是相信法庭记录的。。。
虽然不知道问题所在,但是经济纠纷,跟公司打官司拉上你,估计不是简单的看你是个外国人的原因,具体怎样就是你自己,也得客观去看待,自己在那件事情上,是否完全不被怀疑有错。。。而那个错误是否是ICA所不能接受的,要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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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2:45: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王二宝 发表于 5-4-2017 12:14
写信说明一下吧,如果你真觉得自己没有过错。。。反正你写不写都能查得出来,写出来至少还有你主观上的自我 ...

明白,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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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3:01:4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股涨停 发表于 5-4-2017 11:00
民事纠纷没有什么罪不罪的,只有刑事责任才会有罪的概念。

但是,啥叫做恶意告上法庭?难道还有善意告的? ...

当然有恶意的,杜莱。没理也要告,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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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3:05:2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fang2017 发表于 5-4-2017 11:24
我在想只是经济纠纷,而且法庭也驳回了对方的指控,我再写封信会不会越描越黑,起到相反的作用,还不如让of ...

法庭未判定你无问题,就是一切都无问题。
哪怕你杀了人,在法庭未裁决之前,你都是是无罪的。何况是民事问题。
你的想法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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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3:26: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4-2017 13:05
法庭未判定你无问题,就是一切都无问题。
哪怕你杀了人,在法庭未裁决之前,你都是是无罪的。何况是民事 ...

写信陈述一下好呢,还是不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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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3:34: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4-2017 13:01
当然有恶意的,杜莱。没理也要告,吓死你

搜了一下杜莱的新闻,这不是恶意告吧。

2004年,新加坡《海峡时报》刊登了一篇记者采访,批评杜莱用善款在办公室装修私人浴室,使用镀金水龙头和高档马桶。为维护自己和NKF的声誉,杜莱愤而以诽谤罪将《海峡时报》的东家———新加坡报业控股告上法庭。

    在新加坡,一直有NKF滥用民众捐款的传言。杜莱对散播流言的人绝不客气,他曾在1997年、1998年以诽谤罪起诉过两个说他搭乘飞机头等舱的“造谣者”,都赢了官司。但报业控股不是好欺负的小人物,他们请了新加坡最好的律师和专业的商业调查公司,律师费用就花了32万新元。2005年7月11日案件开审,报业控股的律师用两天时间,迫使杜莱承认:他的确乘坐过头等舱旅行、年薪高达60万新元、NKF照顾的实际病人数大大低于它对外公布的数字、NKF的储备金够用40年而不是它声称的3年、杜莱用公款付自己私车的养护费用、他和NKF的合作公司有商业利益关系。两天庭审下来,水龙头报道是否失实还没有提到,杜莱已经名誉扫地,只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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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6:45: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ongfang2017 于 5-4-2017 16:58 编辑
千股涨停 发表于 5-4-2017 13:34
搜了一下杜莱的新闻,这不是恶意告吧。

2004年,新加坡《海峡时报》刊登了一篇记者采访,批评杜莱用善 ...

这就看出律师的重要性了。同样的事情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我的其实是一个很小的经济纠纷。公司的一个分行店面出兑,接手的这个人签完合约后一个月后悔了,不想继续了,要要回她的5000块押金。因为我们是在这个店面不远处买了自己的产业,要搬去那里,所以当初收押金的时候就商量好的反悔的话押金不退,还写在了收据上。后来她就坚持说自己跟政府申请执照没拿下来,要解除合约要回押金。同时她也把屋主告上法庭,理由一样,要拿回店屋押金和预付的一个月租金。结果我们去政府查为什么执照没批下来才知道她故意没交政府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所以政府不批。她觉得事情败露了就一直拖着不解决事情,到最后实在拖不下去了,就在上法庭当天开庭前和屋主和解,赔屋主27千租金损失。我们公司这边她就押宝法官会偏向新加坡人,结果还真是,法官说两张押金收据没写不退的那张要退!第二张押金收据上写的清清楚楚总共押金5000,不退的。当时我们请的律师也一时语塞。结果即使法官采纳了我们所有的证据和证人都是属实的,还是要把第一张没写不退的那张押金退给她,对方对于我个人的指控不成立,予以驳回........

总之有两点心得奉献给大家:一,如果是外国人身份,尽量不要和新加坡人上法庭;第二,实在不行一定要上的话,一定一定要不惜重金聘请专业律师!最贵的律师也是最便宜的,收费最便宜的有时反而是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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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8:46:3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fang2017 发表于 5-4-2017 13:26
写信陈述一下好呢,还是不写好?

不需要吧。如果真认为你如何如何,你解释应该是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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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8:50:0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股涨停 发表于 5-4-2017 13:34
搜了一下杜莱的新闻,这不是恶意告吧。

2004年,新加坡《海峡时报》刊登了一篇记者采访,批评杜莱用善 ...

这就是“恶意”。这都不明白啊?
法治社会,是有钱人的社会。没事就告你,没钱人可能倾家荡产,当然退缩。有钱人告死你,这就是“恶意”!
杜莱的事是还明显的。法律费用要几万,你敢打?
那几个跟政府打官司的,都是众筹。不然打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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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8:55:2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fang2017 发表于 5-4-2017 16:45
这就看出律师的重要性了。同样的事情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我的其实是一个很小的经济纠纷。公司的一个分行 ...

有钱人的有戏。没几十万的准备,谁敢打官司。都是吃小亏买教训了。欺负歪果仁是还正常的,呵呵。这还没碰上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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