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动用公积金存款购屋的条例即日起调整, 不再按剩余屋契决定可动用金额,只要屋契可让所有买家住到95岁,便可动用普通户头存款至估价顶限。 所谓估价顶限是指住宅成交价或估价,视何者为低。 即使剩余屋契不足以让买家住到95岁,他们仍可用公积金购屋, 但可动用金额限制在估价顶限的一定比率(pro-rated),视买家年龄和剩余屋契而定。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和人力部昨天(5月9日)发表文告宣布这项调整, 以确保无论新加坡人居住在组屋或私宅,屋契都不会在他们有生之年到期。 对此,受访分析师指出,新条例允许买家在购买屋龄较高的房产时, 更灵活动用公积金存款。 这有助扩大旧组屋的买家群,让旧组屋得以保值。 在原有条例下,使用公积金购屋时, 只有当剩余屋契不少于60年,买家才可动用普通户头存款至估价顶限。 如果剩余屋契介于30年至60年,屋契则必须足以让买家居住到80岁, 才可动用公积金存款,但金额限制在估价顶限的一定比率。 换句话说,旧组屋屋契一旦只剩下60年,买家在使用公积金偿还房贷上会面临更多限制,因此影响这类组屋的吸引力。 新条例则只考量剩余屋契是否足以让买家居住到95岁。 这意味着日后在购买较高屋龄的组屋时,较年长买家可动用的公积金储蓄较多, 尤其是四五十岁买家料成主要受益群众,可动用更多公积金购房。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也透露,去年有约9%买家没有购买足以让他们住到95岁的转售组屋, 私宅买家则有约1%没做到这点。 此外,领取公积金存款的条件也将调整。 过去,新加坡公积金会员只要保留基本退休存款, 且剩余屋契不少于30年,一旦年满55岁,就可抵押房产来提取基本退休存款之外的多余款项。 但从今天起,年满55岁的公积金会员若想要提取基本退休存款之外的余款, 还得满足多一个条件,即屋契须足以让他们居住到95岁。 有意购屋的公众,可使用中央公积金局或建屋局网站的计算机, 来查询可动用的公积金存款和可享有的建屋局贷款额。 若是在今天以前购屋的买家,则继续遵循旧条例。 (本文素材,观点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络我们及时删除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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