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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可提倡但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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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重庆北碚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车一族越来越多,日前,一网友发帖称,同事几乎每天下班都搭自己的顺风车,却从不分担油钱。要钱吧,难为情,不要吧,又担风险又憋屈,到底该怎么办?
  随着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城市里开着私家车上下班的工薪族,也越来越多,而拼车的烦恼也随之产生。顺路的同事、朋友不搭吧,很多人拉不下面子,但次数多了,增加用车成本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办?这方面的事例可是不少。媒体曾报道过,深圳市民张某驾车搭三位朋友出行,不慎撞上大树,造成二死一伤,交警依法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要支付死者近60万元。可见,随意拼车的风险相当大。
  但是,因此就对拼车行为一律说不,那也是因噎废食。因为拼车族的产生,是有其客观需要和合理性的。“骑车太累,公交受罪,打车嫌贵,养车很费,只有拼车最实惠。”这一在城市拼车族中流行的顺口溜,就说明了这一点。要求搭车者,肯定是有这方面的需求;对开车者而言,能有效提高车子的利用率;对社会来讲,能够减少路上车辆的数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缓解交通压力的目的,可谓是一举多赢。正因为这样,就是在汽车普及率很高的发达国家,拼车也是司空见惯,并被鼓励和支持的。美国许多城市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修建了拼车车道,也被称为大容量车道。这种乘坐多名乘客的拼车车辆,还可以免费通过收费桥梁或道路。新加坡规定,如果私家车中乘坐少于4人的话,就需要办理通行证才能在道路上行驶,这实际上是变相鼓励民众拼车。对比而言,目前,我们的拼车行为还处于起步阶段。
  但是,对这个“新生事物”,必须从一开始就将其纳入规范轨道,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经营性的客运行为,如果没有按规定办理车辆营运手续就属于非法营运。至于在拼车行为中,车主收取搭乘人费用是否合法,目前尚无定论。正是由于缺乏对有偿拼车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拼车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均会遭遇法律尴尬,比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就是个复杂问题。
  因此,有关方面对拼车现象,宜疏不宜堵,应该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予以鼓励和提倡。拼车双方也应具有法律防范意识。搭车人要提前了解所搭车辆的保险情况;车主要与搭车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旅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约定。法律专家强调:尤其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一定要明确支付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营利”嫌疑,避免一旦发生事故保险求偿受阻,使拼车双方都放心。
  本文由AA拼车网www,aapinche,cn)负责整理,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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