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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欢迎有志扶贫支教的朋友共同创办新型半工半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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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4 06:49: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转贴自<a href="http://www.19190.com/bbs.php?id=17337" target="_blank" >http://www.19190.com/bbs.php?id=17337</A></P>
<P>我们将联络国内外朋友制订新教育改革措施,致力创办新型半工半读学校,以救助失学青少年和普及职业技术教育。我们将实行1学年3个学期的新学制,这样分期轮流参加教学和生产,不仅大大节约教育资源和时间,而且可以远距离招生、办学和组织生产,克服了贫困地区不利客观环境的局限,有利于灵活机动地选择资源和市场,从而大大提高“半工”效益和“半学”质量。 </P>
<P>为保证实现“以劳养学”,提高“半工”经济效益,应先进行市场和资源调查,确定生产项目并试点操作,根据生产项目实际经济效益,再确定开办怎样的专业和招生人数,即生产效益决定招生,劳动生产为教学服务。因为招生的专业来自市场的需求,学生毕业自主创业和就业必然前途宽阔;何况他们在半工半读的教学活动中,已经有了丰富的社会和生产实践经验。因为我们不收学费而自力求学,学生既无经济负担又无就业风险,一般高收费的民校无法同我们竞争生源。我们拟先设中等职业技术专业,进而大专中专和短期培训连办,多层次多样化办学力求适应社会需要不断发展。 </P>
<P>这种学制打破了贫困地区的地域条件限制,通过有志愿者精神志士与海内外有爱心仁人竭成合作,实现“劳学结合,以劳养学”目标,从而救助农村成千上万的失学青少年,使其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新型学校是炎黄子孙爱心之花盛开的地方,我们热情欢迎有志扶贫支教的朋友合作办学,热情欢迎有志自力求学的贫困青少年,到我们的新型学校来共同开创美好的前程! </P>
<P>自力进修中心筹建办法</P>
<P>一、性质和目的:
1、性质:自力进修中心是社会筹集资金,帮助家境贫困学生实现自力求学的教育机构。
2、目的:自力进修中心遵循“学生为主体,教师是向导”的指导思想,通过“劳学结合,以劳养学”途径,使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实现公民受教育正当权利。
二、学制和招生:
1、学历以自学考试大专毕业为起点,无年限和最高层次限制,鼓励攀登科学文化高峰。
2、凡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有迫切自学要求,能吃苦耐劳、互助合作的青少年,均可持身份证或乡政府介绍报名。
3、经审查合格,与中心签订“自力求学”合同,即建立学籍。
三、权利和义务:
(一)、自力进修中心,利用社会筹集资金购置生产设备和资料,生产全部收益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正当使用项目依序规定如下:
1、按当地一般居民生活标准,供给师生基本生活费用;
2、提供并改进自学和辅导的教材、设备及条件;
3、社会筹集资金5年内分期还本付息;  
4、提留设备折旧费和扩大生产积金。
(二)自力进修中心学生,要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学习和生产活动,开展互助合作和培养“自理、自立、自治”精神:
1、自觉服从各项活动安排,严格遵守集体组织纪律;
2、主动学习,刻苦钻研,独立思考,实事求是,按期完成自学考试科目;
3、轮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行生产效益小组考核,努力做到自给自足自给有余。
四、毕业和发展:
1、根据自愿和实际需要,各层次毕业学生可留在中心从事教学和生产辅导工作,享受相应教师待遇;
2、撰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向中心申请支持去老少山边穷地区,创建各级各类半工半读学校;
3、毕业生依法自由选择就业和创业。
五、说明:
1、本办法未尽事项参见《半工半读学校是我国失学青少年的希望》;
2、规章制度应在办学实践中拟订、修改和完善。 </P>
<P>----摘自《石油教育》2001年6月第6期《半工半读自力求学是普及教育必由之路》,今秋准备在陕南首期试办,筹建办法实施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P>
<P>联系办法
电话:0514-6742791
电子信箱:<a href="[email protected]" target="_blank" >[email protected]</A>
</P>
发表于 28-6-2004 07:04: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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