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1771|回复: 10

[狮城水库] 有点想法想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5-10-2004 09:49: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size=3>我是刚刚加入论坛的新成员,这也是我发的第一张帖子。这两天刚上来就看到有新版成立,真是可喜可贺的事儿。在这个新版兜了两天,看到大家针对新版名字的帖子,尤其看了雪儿版主发的每个帖子。感觉雪儿版主是真地想把这个新版办好,无奈的是好象方向还没有找到。我不知道雪儿的年龄是多少,虽说这个版块是人到中年的专版,话题应该符合我们成年人心理,贴近我们的生活,可也没必要只是将生活中的阴暗面写出来讨论吧,没必要篇篇文章都充斥着一种颓废的想法,写一些无病呻吟的东西吧!虽然我们已经无可避免地步入了中年,可中年之于人生不恰恰是最黄金的岁月吗?步入中年的我们,虽然没有了二十来岁时的冲动,拥有了成熟,可是我们仍然拥有一颗不输二十岁的年轻的心。谁说人到中年就一定只能感叹生活的艰辛,工作的压力?谁说人到中年就一定要在华发未生时,便显出疲惫的老态?谁说人到中年就无法完成二十岁时立下的理想?为什么我们要在正当壮年的时候,就惺惺作态,摆出一副老学究的样子开始教育24岁以下的同龄人??!!</FONT></P>
<P><FONT size=3>发这张帖子只是想说说这两天以来对新版的一些想法,如果有言辞不当的地方,请多多包涵。我衷心地希望《狮城茶馆》版块能够真正成为在新加坡工作的华人的一片天空,可以随时放飞心情;一块园地,可以随心播种情绪。</FONT></P>
<P><FONT size=3></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5 9:51:42编辑过]
发表于 15-10-2004 10:06: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04 15:37: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建议..</P><P>本人小女子一个.遇到点压力就好象天塌下来一样.嘻嘻~~见笑了..</P><P>自己还是个不太成熟的妇人.有时候却爱摆个老人家的姿态去教育人.有点"依老卖老"的感觉了.嘻嘻~~~</P><P>其实生活中的欢笑很多.或许因为忙碌而忽略了而已.</P><P>我在努力学习笑着面对生活...</P><P>谢谢支持...</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KW
发表于 15-10-2004 21:28: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呵呵,支持楼上的每一位,大家都希望新版能办好,加油吧!!</FONT></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04 01:48: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意楼主说的!</P><P>这个版是开给成熟的,已经步入中年或者快要步入中年的朋友的。这个年龄正是人的黄金时间!呵呵,美啊!家庭事业都有了,可能还有个听话可爱的小BB呢。</P><P>不过再怎么黄金生活的艰辛,工作的压力也肯定是有的!当然不是全部,但是总会有!如果没有这些又怎么显的出生活中美好的东西,是吧!在这个版块里只要是自己想发表的又不违反论坛规定的话题应该是都可以发表的吧。抒发抒发自己的感情嘛!毕竟不管痛苦快乐有人分担分享才好嘛。开心的分享,大家都开心。痛苦说出来至少不会憋的自己那么委屈!</P><P>楼主说的好对!别倚老卖老的老爱教训别人!呵呵提点意见蛮好的!别让大家反感就好!</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04 02:41: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时候是情到深处啦~~可以理解的,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来的~</P><P>只要一个论坛里面不要都是阴霾的人就不会有问题.</P>[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04 03:07: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加班太迟回家了,上来晚了。
先感谢版主的理解和各位朋友的赞同。刚才我也看到了一些不错的帖子,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帖,大家都很努力地想要把这个新版办好,弄得我也惭愧了。最近这段时间工作比较忙, 等过一阵子忙完了,我一定上来发几张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04 13:26: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一起来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10-2004 15:03: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想要说些什么 却一时无语以对 楼主  楼上的诸位见解</P><P>贴切  也很实在 我  就等下文了</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004 15:25: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