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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转帖](联合晚报)狮城留学生 蹂躏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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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5 22:36: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100%"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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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vAlign=top align=middle colSpan=2><FONT face=Tahoma><B>女学生绑架案:嫌犯激动陈词 1月判决</B></FONT></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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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vAlign=top align=middle colSpan=2><FONT color=#666666></FONT><FONT face=Tahoma>   </FONT></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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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vAlign=top bgColor=#eeeeee colSpan=2 height=1><FONT face=Tahoma></FONT></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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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normalfont>
<BLOCKQUOTE>来源:世界日报 </BLOCKQUOTE>
<BLOCKQUOTE><FONT><!--NEWSZW_HZH_BEGIN-->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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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D></TR></TABLE><!--NEWSZW_HZH_END-->检控官昨日向主审法官建议,将绑架并意图谋杀中国大陆女留学生的新加坡男子陈辰盛(Chan Seng Tan)判刑15年,陈辰盛在法庭“慷慨陈词”,抨击加国司法制度并抱怨监狱内待遇差且种族歧视,他还拒绝接受法庭建议接受心理医生治疗。主审法官决定于明年1月11日判决。

原定于昨日上午10点举行的审判庭,因陈辰盛律师迟到而改成下午进行,助理检控官塔尼斯(Marina Tjanetis)代表控方昨日在庭上陈词,叙述案情经过及公布受害者陈词,但是法庭禁止公布受害者的身份。

塔尼斯指出,控方考虑到陈辰盛主动认罪,让受害者避免遭遇法庭作证的痛苦等因素,因此提出判刑15年的建议。

<B>陈:愤怒被利用而杀人</B>

塔尼斯在庭中叙述案情经过:此案发生于今年7月17日,来自大陆的女学生受害人从男朋友所住的公寓搬出,陈辰盛去帮她搬家。

在公寓楼地下停车场,陈辰盛要受害人跟他住一个星期,看看他是否比她男朋友更合适,当受害人与他发生争吵,陈辰盛就揪住她的头发,并以刀威胁她,如果尖叫就割破她的脸。

陈辰盛将她拖入车内,驾车离开多伦多,开到离多伦多三个小时车程的班考夫特(Bancroft)一度假屋区附近,陈辰盛试图性侵犯受害人而未果,他勒住受害人脖子,以刀割其喉,然后跪在受害人身上,用刀刺她的右肺,强迫她讲出银行提款卡密码,拿走她所有身份文件和财物,确定她没有呼吸后,用一张绿色毯盖住受害人,然后驾驶受害人的车离去。受害人后来苏醒,逃出树林到路边求救,被送入医院抢救。第二天陈辰盛又回到做案现场察看,看到警察黄色警戒线围住现场,他回到家后更听到女朋友说警察来找过他,于是决定自首。他于上月认罪。

塔尼斯指出,陈辰盛称受到父母离异的影响,与女性的关系无安全感,更称自己被此案中受害者利用,为她做事还得不到感激,当受害人与他在公寓楼地下争吵反抗时关上车门,夹痛他手指时,他更是怒不可遏,因愤怒而起杀机。最令人震惊的是,陈辰盛说他在行凶后回到多伦多当晚睡不着觉,原因不是因为杀了人,而是因为被受害者反抗关车门时夹到的手指太痛;他还称去警察局自首的原因是不想让自己女朋友难过。

<B>受害人:精神肉体受巨创</B>

受害女学生在受害者陈词中说,经过此案后,自己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巨大的创伤,不知道如何才能摆脱凶案带来阴影,她几乎每晚都从恶梦中醒来,恐惧的以为自己还在被杀害的树林中;由于被凶手刺伤肺,在她肺部留下3公分的伤疤,她以后都不能做稍重的体力活,被割喉留下的伤疤,更是会伴随她一生,她说她每天照镜看到自己的伤疤都觉得自己很丑。

目前受害人仍在上学,但是她有时候无法上学,因为她害怕在学校遇到不相识的人会追问她颈上的伤疤;她现在也不去看心理医生,因为她不想回忆这段恶梦,她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

<B>律师:陈应接受心理医生治疗</B>

陈辰盛的律师斯邱利称,陈与受害者相识很久,至于他们两人是何关系,律师也不清楚,种种迹象显示,陈辰盛做案并非有预谋,例如陈辰盛做案后仍驾驶受害者的车回家;在去警察局自首时,他也驾驶受害者的车等等。

斯邱利还说,陈辰盛仍未入籍,因此在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但是新加坡是一个法制非常严的国家,是否会接受陈辰盛还是个未知数,今后不论陈辰盛到哪里居住,他背上的严重刑事罪案案底都会跟随他。

斯邱利建议,鉴于陈辰盛的状况,在他服刑期间为他提供心理治疗,令他恢复自尊。

当法官问一直在被告席中聆听的陈辰盛是否要发言时,他颇为激动地站起来讲了一大通话,他忽而指责监狱内条件太差,里面的人有种族歧视,出甚么事都会怪到他这个华人身上;忽而批评法庭内的翻译不好,将他所讲的话扭曲;一会又说警察在录口供时设圈套套他;然后又抨击加拿大司法制度是做秀,穷人请不起律师就倒楣,富人请到好律师可以将一切摆平;自称为基督徒的他还说自己已经得到神的指引,令他过去几个月学到很多东西。

陈辰盛对于自己被认为需要心理医生治疗一说颇不以为然,他说自己很好,不需要心理医生。

由于各方陈词之后已经临近下班时间,法官表示对于此重案量刑要认真考虑,因此决定于明年1月11日判决。(乔森林)</FONT></BLOCKQUOTE></DIV></TD></TR></TABLE></TD></TR></TABLE>
发表于 17-1-2005 23:53: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心理似乎有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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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5 00:38: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说这个男生,下的手也太毒了[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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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5 00:27: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什么我?</P><P>莫非我没看懂这篇报道&gt;</P>[em04][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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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5 01:17: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呀,才判15年,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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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05 13:41: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知道是在加拿大还是在新加坡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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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01:52: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虾米鸟人。。。。都有女朋友 还  <FONT size=3>要受害人跟他住一个星期,看看他是否比她男朋友更合适</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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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13:41: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8 13:48: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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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14:00: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8 13:49: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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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05 12:43: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位仁兄直接挖吧挖吧个坑 埋了行了</P><P>我才我浪费我可爱的刺刺呢</P>[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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