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1317|回复: 3

投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0-11-2005 09:1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face=宋体>您好,
我并不是狮城论坛的常客,但是昨天我朋友看了以下的贴子,告知我:
</FONT><A><FONT face=宋体>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38&amp;ID=538485</FONT></A><FONT face=宋体>
这是在我家发生的事情,但是并不是事实,里面发贴的男人并未签定任何合约,且12月中合约将到期,我们提前通知他们,明年会有不同人签约,需要找住处准备搬家。至于细节种种我不想多说及做任何解释,但是当晚在我家他们使用暴力,对家居设施造成破坏,并致使住户受伤,人证物证具备,整件事情我们已经到警局备案,如必要可以向相关警局索取资料或向律师了解,我们还在在考虑是否起诉他们,我询问过我的律师,他们现在在论坛的这种言论已经谈及到细节,牵扯到房东及当事人的人身,依据本地法令已可以造成诽谤及煽动等,我们希望论坛可以给予适当的考量及行动,如果必要,我会提起诉讼,相关参与的人士(我相信一些学生是被煽动,如非必要,我们不会一并起诉)。 我们不希望涉及论坛。谢谢!
</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9:12:29编辑过]
发表于 10-11-2005 10:2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11-2005 15: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11-2005 15: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a_pomme</I>在2005-11-10 9:12:00的发言:</B><FONT face=宋体>您好,
我并不是狮城论坛的常客,但是昨天我朋友看了以下的贴子,告知我:
</FONT><A><FONT face=宋体>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38&amp;ID=538485</FONT></A><FONT face=宋体>
这是在我家发生的事情,但是并不是事实,里面发贴的男人并未签定任何合约,且12月中合约将到期,我们提前通知他们,明年会有不同人签约,需要找住处准备搬家。至于细节种种我不想多说及做任何解释,但是当晚在我家他们使用暴力,对家居设施造成破坏,并致使住户受伤,人证物证具备,</FONT></DIV>
<DIV class=quote><B>不好意思楼主,我们并不是司法机构,我们只是看发言用户有没有涉及到人身攻击等等违规的帖,同时我已经处理了那张帖中把2件事情联系到一起的发言。</B></DIV>
<DIV class=quote><FONT face=宋体>整件事情我们已经到警局备案,如必要可以向相关警局索取资料或向律师了解,我们还在在考虑是否起诉他们,我询问过我的律师,他们现在在论坛的这种言论已经谈及到细节,牵扯到房东及当事人的人身,依据本地法令已可以造成诽谤及煽动等,我们希望论坛可以给予适当的考量及行动,如果必要,我会提起诉讼,相关参与的人士(我相信一些学生是被煽动,如非必要,我们不会一并起诉)。 我们不希望涉及论坛。谢谢! </FONT></DIV>
<DIV class=quote><FONT face=宋体><B>继续上边的那句话,我们没有必要向相关机构索取或者向律师了解任何情况的义务,至于您是否起诉,或者您的律师讲“他们现在在论坛的这种言论已经谈及到细节,牵扯到房东及当事人的人身,依据本地法令已可以造成诽谤及煽动等”既然您这样说,帖子就更不能删除,以便您起诉时作为证据,同时华人网也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取证工作。此类事情论坛已经不是发生一次两次,感谢您“我们不希望涉及论坛”的好意,不过论坛也有自己的规定,也会寻找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至于没有违规的帖子,我们不会予以处理。网下的事情,请自行解决。
</B></FONT></DI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15:45:46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