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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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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0: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你的条件能达到我的要求,请快快回复帖子

第一 双方在一起的时候,费用AA来计算!

第二 由于身份的问题我不能把我的照片放上去,请原谅。你可以留下你的电话和联络方式,我会安排时间与你见面。

第三 年龄要求在18岁以上。我不想找个小孩子。

第四 见面之后,大家没做成情侣也可以做朋友。

第五 彼此要给对方自己的空间,因为有的时候我要演出,所以不能24小时陪你,我不想因为我忙。而在一起吵架!

如果你都能做到,请留下联络方式,如果有那一条你做不到,请回帖告之!~THANK!~~~~~

发表于 26-12-2005 11:5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第一 双方在一起的时候,费用AA来计算!

LZ....这个也作为条件呀??

你真有"创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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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1: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我的要求不高啊,为什么?

难道网上有照片和没照片就那么的不一样吗

关键是看本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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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2:0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不想找一个爱钱比爱我多的人,谢谢MM顶了一下,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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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2:1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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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2:3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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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7:2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qq:25405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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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7:3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 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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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5 19:0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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