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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俱乐部”版是某些人谋利的工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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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0:0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高兴看到高夫球俱乐部版的创立,却失望的发现已沦为Sembawang高球学习班组织者牟利的工具。
我住在Jurong East,离Sembawang太远,想约球友们在Jurong East学球,自己跑了几个地方,觉得其中一个不错,就想找人一起去学,便把相关信息写出来。却被版主删帖,被告知:
*****************************************************************************************
在2006-2-9 18:55:36,momotea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想在Jurong East附近学打高尔夫的我们一起报名吧》因禁止广告而被删除帖子,且进行了没有对用户进行分值操作的操作
以下为操作者给您的附言:对不起,本栏目禁止广告,谢谢合作
***************************************************************************************

我只是普通初学者,既不是举办学习班的商业机构,也不是替这些商业机构宣传而牟利,何谈做广告??
反倒是版主momotea不断以组织者的身份给那个学习班做广告宣传:
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93&ID=586545&page=1

难道sgchinese是几个人谋利的工具,而不是狮城华人的论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10:09:29编辑过]
发表于 10-2-2006 10:1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看得出楼主是好意~~~可能有一些误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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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0:3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的确很高兴能有高球专版给球友们交流的空间,相信这也是狮城华人网设立此版的初衷。特不爽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P>
[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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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1:1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感谢你提出意见,我们会查证此事。</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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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1:5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版主英明[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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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2:4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我要慎明得是,这个板块是为了提供给一些高球爱好者所开的。你所看到斑竹宣传的那个高球班,也是为了给大家提供方便,并非是牟利。</P>
<P>我想你的帖子被删除应该是最后一句话:或直接注册Golfers' Network Tel:!</P>
<P>如果你是为了个人找球友一起组班报名的话,这句话好像是多余了吧?所以希望你以后可以注意一下这些,因为你可能没有其他意思但是别人可能会误解,所以大家把问题说明白了就好了!</P>
<P>关于斑竹对这个帖子的删除,也是有错误的,我将对他提出警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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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5:5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FONT color=#000000>fgyhgj社区CEO</FONT></STRONG></P>
<P><STRONG>没想到惊动CEO.其中可能是误解。我注明那句话“</STRONG>或直接注册Golfers' Network Tel:!”正是为了澄清我不是办班者,不想从中牟利,球友们不必找我应该直接去注册,从而撇清自己的“嫌疑”。我是担心不写反而让球友们怀疑我。</P>
<P>版主宣传的那个高球班是不是牟利,我想大家各有评判。学员付费学习教练教课赚钱是天经地义的,我不认为版主替他们宣传有什么不好,反而感谢版主为我们高球爱好者提供信息。哪怕版主以“全体培训班人员”的口吻发帖,<a href="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93&amp;ID=586545&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93&amp;ID=586545&amp;page=1</A></P>
<P>哪怕版主就是培训班的组织者,都没关系,只要球友公平公正公开的获得讯息。</P>
<P>我不理解的是EV星可以直接为自己的商业学习班做广告,更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招揽学员,这种帖都没错,还能被顶置和让版主亲自发帖宣传。我发一个不小心替别的学习班“做广告”的帖子来认识球友,就成了违规。</P>
<P>只希望bbs的规则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而不是“布衣”须遵守,版主可例外的。可否请社区CEO把我帖子的那句话删除,并把EV星学习班帖子<a href="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545350&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s://www.sgchinese.com/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545350&amp;page=1</A></P>
<P>里的所有联系方式删除后,将两贴重新发表?</P>
<P>社区CEO明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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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8:5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的确斑竹就是这个培训班的组织者,但是他这样将你的帖子删除的话,就是有错误的这个我会加强管理!</P>
<P>EV星的那个是论坛的正常的广告,因此我无法执行你所说的要求!</P>
<P>现在大家把问题说清楚了,我们大家也清楚知道你不是为了那些,所以大家以后继续交流发展是最好的。</P>
<P>关于斑竹的失职我会进行管理警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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