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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005|回复: 14

[职场] [澄清]为什么说中国国籍政策有很大的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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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6 13: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原帖在这里<a href="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p=14&amp;mforum=gsg#14" target="_blank" >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p=14&amp;mforum=gsg#14</A></P>

<P>为什么我说中国现在国籍政策有很大的不利的地方?首先,这个不利不是只对个人而说,而是主要相对于中国政府自己来说。</P>
<P>建国后,(大概是)为了和印尼等国政府搞好关系,解决对方担心的双重国籍问题,国籍法规定,如果中国公民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其中国国籍自动放弃。这个政策,时至今日,有很大的问题,对本国人过于严厉而又过于宽松。</P>
<P>严厉,是有点不近人情,而且有的人可能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就失去了中国国籍;宽松,指的是有些人逃避惩罚太容易了。</P>
<P>臭名昭著的李某,......</P>
<P>藤森,大家知道吧,秘鲁总统,......</P>
<P>如果赖犯老早已经.......</P>
<P>说到这里,明白事理的就知道了我说的是怎么回事了。从法律上讲,中国不明不白地成了冤大头。</P>
<P>但,如果要改,当然不是改成双重国籍什么的。那是胡思乱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双重国籍,包括美国。我要感谢“望月犀牛”,他指出了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由此我们研究出了那是“默认”。</P>
<P>中国也没有必要承认双重国籍,只是不要在让中国人“放弃”中国国籍上那么随便,在法律上堵住一个潜在的漏洞。这样做,对国,对民,对第三国,都有好处。</P>
<P>如果是一个对你不友好的国家,或和你没有邦交的国家,新的法律应该能抑制加入他国以逃避国内义务的机会。如果是个友好国家,比如新加坡,新法律没有任何影响。</P>
<P>其实在新加坡,现在两国政府早就根据我说的精神达成了协议:如果需要加入新加坡国籍,必须到中国大使馆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这点不需要改,而是要根据新法律加强的地方!</P>
<P>最后,再说一遍,这个跟我原来的帖子说到的“小孩在加入新加坡国籍以后,仍然持有两国护照至一定时间为止”是两个不同的课题。</P>
<P>在新加坡,到十五岁;在美国是到十八岁,小孩必须自己选择要保留那边的国籍。据说这种安排是根据国际法规定的,目的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如果需要的话,小孩有自己的权利选择他(她)的国籍,父母不可以包办。这个我会另开一个帖子来讨论。</P>
<P>好了,写了这些,以澄清某些人的误会。</P>
<P>如果要继续吵架,请到这里</P>
<P><a href="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p=14&amp;mforum=gsg#14" target="_blank" >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p=14&amp;mforum=gsg#14</A></P>
发表于 15-4-2006 23:3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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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6 06: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5>楼主写的非常在理,版主应该加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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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6 14:5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还行,至少我看懂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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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6 16:4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注意到楼主很热心想帮助大家澄清某些问题。但是有关中国国籍法的政策利弊问题最好要收集确实事实资料加引经据典才能够展开讨论。如果什么都是“据说”,或拿未经网下验证的道听途说来评判国家大法的利弊与否,恐怕不太适当,而且并不能够澄清问题吧。</P>
<P>其实不光中国,其他许多国家都是规定本国公民如取得别国护照,就视为自动放弃本国国籍论,并非仅有中国如此规定而已。如果中国为了少数几个贪官就修改国家大法,那肯定更乱了套了。</P>
<P>贪官都是过了十八岁的人吧,怎么说他们都肯定可以有权选择入哪个国籍。再说通常他们都是心虚虚隐姓埋名换国籍的,先换巴拿马的再换加拿大的,再换美国的,你要中国大使馆怎么限制嘛!?再说中国要通过国家之间的司法安排来协助抓获在中国犯了旧案的旧公民,现在根本不是太大的问题。只看国内的贪官想不想护着、怕一旦抓回国供出自己怎么办?!</P>
<P>另外,在新加坡,政府是规定曾经以某种原因而具有双重国籍的孩子必须在年满二十一岁时才能够正式宣誓放弃/或取得新加坡国籍。许多跑去国外没有当兵的新加坡男孩即使在二十一岁之前取得了他国护照也不敢回新加坡。而且没有取得他国护照的人就连出个国也难,因为他根本不敢去新加坡使馆延长他的本国护照。还记得那个钢琴家都快四十多五十了,回国还自动归案并被追查逃兵责任罚款呢!</P>
<P>所以新移民女孩子在新加坡拿双重国籍的比男孩多。没有当兵问题。但是,当他们要延长本国护照的时候或宣誓正式成为新加坡公民的时候,都会被要求出具证明文件,表明不是别国的公民。故此,到头来,那些暂时具有双重国籍的中国孩子的中国护照形同虚设或再无法延长;而这些同时也持有新加坡护照多年的所有外国孩子到了二十一岁要正式成为新加坡公民时,还必须拿出当年或现在放弃原有国籍的领事馆证明文件。否则你的新加坡护照还是会被取消的。</P>
<P>最近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就碰到这个问题而搞到焦头烂额。因为他父母早年带她一起入籍新加坡时,新加坡政府并没有要求他们要放弃中国护照,所以她女儿也没法出示中国大使馆的证明,现在她满了二十一岁并取得澳国PR而到当地新加坡使馆延护照时,就麻烦大了。现在还在交涉中,还没有最后解决呢!因为新加坡使馆的年轻雇员根本不知道早年曾经有一大批中国人硬被拉入新加坡国籍,根本没有要他们放弃中国国籍,这批人和他们的家属根本都拿不出中国使馆的放弃国籍证明书的。如果她不能够延长新加坡护照就无法出国而成为无国籍人士被逼长留澳国等入澳籍了!</P>
<P>在此奉劝那些曾经拿到放弃中国国籍的大使馆证明文件的家庭,千万记得收好这份重要证明,日后孩子们说不定要再用到哦!</P>[em03][em07][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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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6 17: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glinsg</I>在2006-4-17 16:40:00的发言:</B><BR>
<P>我注意到楼主很热心想帮助大家澄清某些问题。</P>
<P>再说通常他们都是心虚虚隐姓埋名换国籍的,先换巴拿马的再换加拿大的,再换美国的,你要中国大使馆怎么限制嘛</P></DIV>
<P>阿姐,现在我可不敢随便帮助别人澄清了。是因为上次有人非要诬陷我发的帖是为了双重国籍问题,所以我为自己澄清。希望您谅解我这回是为了自己。
<P>现在的国籍法,从法律上规定了,一旦你加入别国国籍,中国国籍就自动取消,<STRONG>中国就管不了你</STRONG>。我说的并不是要大使馆来限制你,而是从法律上完善。你即使加入别国国籍,只要你没有通知中国政府,你仍然应该受中国法律限制。
<P>国家之间抓获以前的罪犯,很难适用于已加入他国国籍的。
<P>我确实只是自己的一些看法。我只是要说明我不是要谈“双重国籍”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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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6 22:3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5>楼上的在理,出发点及角度不一样。</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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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06 11:5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glinsg</I>在2006-4-18 11:28:00的发言:</B><BR>
<P>此地酷热难当,希望众网友多喝凉茶消消火气。有空还是请楼主在投资理财版多多发言帮助新手上路。大家和气生财!</P></DIV>偶作为新手,经常去财经版取经。过几天可能要提点买房的问题。谢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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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06 11:2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网上时常会因为出发点和角度不同而引发网友争论。但是如果大家都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来厘清问题症结所在就好了。</P>
<P>最不好的是常常会有人讲理讲不过或莫名其妙就开始进行人身攻击骂战或性别年龄歧视。最后只好有劳超版来锁贴子挂休战牌了。可惜了许多好帖子就此不能够再见天日了。</P>
<P>此地酷热难当,希望众网友多喝凉茶消消火气。有空还是请楼主在投资理财版多多发言帮助新手上路。大家和气生财!</P>[em02][em01][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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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06 09:2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理解。特别是牛兄帮我破除“美国承认双重国籍”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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