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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原帖在这里<a href="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p=14&mforum=gsg#14" target="_blank" >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p=14&mforum=gsg#14</A></P>
<P>为什么我说中国现在国籍政策有很大的不利的地方?首先,这个不利不是只对个人而说,而是主要相对于中国政府自己来说。</P>
<P>建国后,(大概是)为了和印尼等国政府搞好关系,解决对方担心的双重国籍问题,国籍法规定,如果中国公民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其中国国籍自动放弃。这个政策,时至今日,有很大的问题,对本国人过于严厉而又过于宽松。</P>
<P>严厉,是有点不近人情,而且有的人可能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就失去了中国国籍;宽松,指的是有些人逃避惩罚太容易了。</P>
<P>臭名昭著的李某,......</P>
<P>藤森,大家知道吧,秘鲁总统,......</P>
<P>如果赖犯老早已经.......</P>
<P>说到这里,明白事理的就知道了我说的是怎么回事了。从法律上讲,中国不明不白地成了冤大头。</P>
<P>但,如果要改,当然不是改成双重国籍什么的。那是胡思乱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双重国籍,包括美国。我要感谢“望月犀牛”,他指出了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由此我们研究出了那是“默认”。</P>
<P>中国也没有必要承认双重国籍,只是不要在让中国人“放弃”中国国籍上那么随便,在法律上堵住一个潜在的漏洞。这样做,对国,对民,对第三国,都有好处。</P>
<P>如果是一个对你不友好的国家,或和你没有邦交的国家,新的法律应该能抑制加入他国以逃避国内义务的机会。如果是个友好国家,比如新加坡,新法律没有任何影响。</P>
<P>其实在新加坡,现在两国政府早就根据我说的精神达成了协议:如果需要加入新加坡国籍,必须到中国大使馆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这点不需要改,而是要根据新法律加强的地方!</P>
<P>最后,再说一遍,这个跟我原来的帖子说到的“小孩在加入新加坡国籍以后,仍然持有两国护照至一定时间为止”是两个不同的课题。</P>
<P>在新加坡,到十五岁;在美国是到十八岁,小孩必须自己选择要保留那边的国籍。据说这种安排是根据国际法规定的,目的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如果需要的话,小孩有自己的权利选择他(她)的国籍,父母不可以包办。这个我会另开一个帖子来讨论。</P>
<P>好了,写了这些,以澄清某些人的误会。</P>
<P>如果要继续吵架,请到这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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