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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請教大家 , 請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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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06 08:20:00|来自:台湾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請問以下這條移民法則 , 是否仍有效 ? (在新加坡網頁看到的) 新 加 坡 有 六 种 永 久 居 民 核 准 计 划 ,适 合 专 业 人 士 、大 学 生 和 其 他 拥 有 专 门 技能 的 人 士 。 1. 原 则 批 准 永 久 居 民 (AIP) 该 计 划 给 香 港 人 5 年 的 原 则 批 准 永 久 居 民 权 , 持 有 人 如 在 新 加 坡 就 业 或 将 其 家 庭 在 5 年 内 迁 移 至 新 , 可 申 请 永 久 居 民。 ****************************************************************** 我先生是香港人 , 我是台灣人 , 有一個小孩 , 打算到新加坡生活+創業(餐飲業) 但不知如何開始 , 可否指點 ..... 經洽友人獲告部份訊息如下: 1. 若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則直接洽報紙攤位租售廣告,便可前往探察後,直接議定租金並開業。廣告主有些為Agent,可提供攤位營運協助。 2.若為外國人士,則需辦理移民(或投資移民)取得PR身份後,依上述方式租攤位營業;另一方式為與新加坡人合作,借用其名義租用攤位營業。 如何取得PR身份? 拜託請幫幫忙 ....
发表于 8-7-2006 13:38:00|来自:台湾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如果你的投资超过300万新元,全家可以移民。</p><p>请问您和您的先生目前在新加坡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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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6 00:42:00|来自:台湾 | 显示全部楼层
<p>AIP现在还有的,不过如果学历太低,也不一定会批准。只有一个公司承办,地址ica网页上有<a href="http://app.ica.gov.sg/serv_pr/per_res/app_for_pr.asp">http://app.ica.gov.sg/serv_pr/per_res/app_for_pr.asp</a>,香港也有分公司的。</p><p><table><tbody><tr><td><strong>E)</strong></td><td><strong>Hong Kong Resident</strong></td></tr><tr><td></td><td><p>Persons born in Hong Kong or who can show proof that they have or used to have rights of abode in Hong Kong may apply for in-principle approval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by submitting an application through:</p><table width="80%" align="center"><tbody><tr><td><p><strong>SMC Management Consultants Pte Ltd</strong>
                                                                                        <br/>51 Cuppage Road <br/>#04-05 StarHub Centre<br/>Singapore 229469<br/>Tel: <br/>Fax: </p><p><a href="http://www.smcmc.com"><font color="#0000ff">http://www.smcmc.com</font></a></p><p></p></td></tr></tbody></table></td></tr></tbody></tabl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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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6 00:10:00|来自:台湾 | 显示全部楼层
<p>版主你好.. 很高興看到有人回應</p><p>但重點是,若錢沒那麼多,學歷也不夠高,有其他方法嗎?</p><p>還有,我問的那條法則,是否有人可以肯定的告訴我 ”行”或”不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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