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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想请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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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7 18:1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老猫的本意是当义工,把自已知道的知识与大家分享,免得大家不小心触犯法律,自已不受法律保护,还要付出不想要的结果。就像孩子在新出世的公民权问题就对选择“入籍”问题很关键,不想孩子入籍,父母都不可以是新公民;如果其中之一要成为新公民,孩子就不能在新生产,当然,其中PR与新公民取舍的利弊如何拿捏,因人而异。</p><p>你看这位PR骂老猫的下面贴子,讲话多难听,还好有人帮老猫讲话:</p><p><a href="http://bbs.sgchinese.com/dispbbs.asp?boardID=5&amp;ID=1080043&amp;page=1" target="_blank">http://bbs.sgchinese.com/dispbbs.asp?boardID=5&amp;ID=1080043&amp;page=1</a></p><p>争论就起源于这个贴:</p><p><a href="http://bbs.sgchinese.com/dispbbs.asp?boardID=5&amp;ID=1079042&amp;page=5" target="_blank">http://bbs.sgchinese.com/dispbbs.asp?boardID=5&amp;ID=1079042&amp;page=5</a></p><p><font size="3">老猫想请教管理员,good99签名档下的网页,与狮城华人网有没有关连?</font><font size="3">如果他一直在生活版或PR/EP版叫别人去那里观看他的网,如果他在那网页给别人一些错误的建议,让网友遭到相关损失,我们是否也要担当起相关的责任?</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8 22:51:10编辑过]
发表于 28-11-2007 18: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老猫已经向大家澄清,他的什么网站与“狮城华人网”完全无关,只属一家之言,如果你们按照他的观点做出错误判断,而不请教相关法律咨询,结果遭逢任何损失,请你们向good99追究法律责任。</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8 22:52: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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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7 23:1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楼主,关于网页的事情,我已经进行过相应的设置了,没有问题,谢谢提醒.同时,我也已经警告该发帖人注意自己的言辞,毕竟在争论中,人的素质不同,难免带有一些偏激的语言,暂时警告一下,如果再有其他问题,跟进处理。</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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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7 23:5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老猫也参与骂人,也有不对之处,老狼虽没责备我,老猫今后会自我检讨。</p><p>谢谢狼哥关注,让此事息事宁人,免得有人乘机利用我和这位义工的矛盾再兴风作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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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7 15: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多谢老狠兄,只可惜不是每个网友都像你一样,即使你我曾在水厍交锋一次,但互相给对方台阶下,也惺惺相惜,反而成了朋友,我们不就是如此机缘才成了朋友吗?</p><p>当然我们还要感谢那位调解纠纷的公主。[em0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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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7 15:5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狠是位厚道人,他比老猫更怕岳不群再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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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7 15:4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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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7 14:5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老猫,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呵呵.</p><p>你也不是那种想不开的人,其实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行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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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7 18:3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雪狼湖</i>在2007-11-28 23:14:00的发言:</b><br/><strong>楼主,关于网页的事情,我已经进行过相应的设置了,没有问题,谢谢提醒.同时,我也已经警告该发帖人注意自己的言辞,毕竟在争论中,人的素质不同,难免带有一些偏激的语言,暂时警告一下,如果再有其他问题,跟进处理。</strong></div><p>躲在这儿啊,你怎么不提醒一声。</p><p>原来这个人还到这里来告状啊,一告还就灵了。随你们了。</p><p>我再次警告本地姜,你诬蔑别人是有瘾。认你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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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7 19:2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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