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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话题] “义顺血案”引发的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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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00:0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R]首先向这次不幸事件中遇难者表示哀悼,向伤者表示慰问,希望家属早日走出失去至亲的悲痛,也希望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BR] 
[BR]题外话(一)
[BR]     我不犯人,不等于人不犯我,做好防范是必须的。逝去的人一了百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如果有购买意外保险,医疗费会有着落,也会有意外赔偿金。劝请各位妈妈重视买保险的重要性。
[BR] 
[BR]题外话(二)
[BR]     不要对新加坡人包括媒体抱有幼稚的幻想。冷漠是杀人的工具,这次事件中如果一开始邻居就报警或及时察看,应该不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歧视是精神上的鞭刑,很多陪读妈妈无辜受到折磨,尽管有少数人抱着鸵鸟心态说他从没被歧视,我希望他坚持得越久越好。新加坡15岁中学生都能看清媒体的嘴脸,自杀前还知道留下遗书劝请媒体正确报道,我们还天真地希望媒体能对我们这些外来人公正,痴人说梦。那些记者靠八卦新闻维持着自己的收入,他们在数钱的同时,也许他们的老爸老妈正颤巍巍地在食阁收碗碟,期望这些人有同理心么?
[BR] 
[BR]题外话(三)
[BR]     事件中受伤女孩的外婆表示会留下来陪读,但还接受别人免费收留。如果真得符合新加坡政府的陪读标准,他们应该有钱自己租房子,而不应该接受施舍,这关系到自尊心的问题。如果有钱不花,利用别人的同情心,也就无怪乎本地人对这些人的偏见了。
[BR]     静观新加坡政府怎样维持它的陪读政策的底线,如果还继续让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来陪读,发生了问题让别的陪读妈妈共同背负十字架,那是不公平的。
[BR] 
[BR]题外话(四)
[BR]     种善因有善果!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发表于 5-10-2008 00:2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BR]我也是觉得奇怪,那幸存女孩的外婆决定留下来陪读,可是以女孩爸爸在国内的收入,怎样应付这一老一少在新加坡的开销?而且不能总依靠新加坡某些机构的援助和施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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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Y
发表于 5-10-2008 14:4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小吃店</i>在2008-10-5 11:07:00的发言:</b><br/><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9f9f9">我们大家难道不需要联合起来对这种不负责的媒体施加压力?难道陪读妈妈们都只有对自己反省的份?</font> </div>
<p>还联合起来给不负责的媒体施加压力????你醒醒吧,不要痴人说梦了,我的地盘我作主"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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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5: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的好,过江龙都逗不过地头蛇,何况我们是过江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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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5:5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为执迷不悟者深感悲哀,请问有哪些政策是妈妈们团结努力、斗争争取来的?不要动不动就问你是否新加坡人?是了,就是敌人了吗?还是就要紧张了。每个人能做好自己就不错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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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6:2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二泉映月</i>在2008-10-5 0:03:00的发言:</b><br/><br/>首先向这次不幸事件中遇难者表示哀悼,向伤者表示慰问,希望家属早日走出失去至亲的悲痛,也希望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br/>&nbsp; <br/>题外话(一) <br/>&nbsp;&nbsp;&nbsp;&nbsp; 我不犯人,不等于人不犯我,做好防范是必须的。逝去的人一了百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如果有购买意外保险,医疗费会有着落,也会有意外赔偿金。劝请各位妈妈重视买保险的重要性。 <br/>&nbsp; <br/>题外话(二) <br/>&nbsp;&nbsp;&nbsp;&nbsp; 不要对新加坡人包括媒体抱有幼稚的幻想。冷漠是杀人的工具,这次事件中如果一开始邻居就报警或及时察看,应该不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歧视是精神上的鞭刑,很多陪读妈妈无辜受到折磨,尽管有少数人抱着鸵鸟心态说他从没被歧视,我希望他坚持得越久越好。新加坡15岁中学生都能看清媒体的嘴脸,自杀前还知道留下遗书劝请媒体正确报道,我们还天真地希望媒体能对我们这些外来人公正,痴人说梦。那些记者靠八卦新闻维持着自己的收入,他们在数钱的同时,也许他们的老爸老妈正颤巍巍地在食阁收碗碟,期望这些人有同理心么? <br/>&nbsp; <br/>题外话(三) <br/>&nbsp;&nbsp;&nbsp;&nbsp; 事件中受伤女孩的外婆表示会留下来陪读,但还接受别人免费收留。如果真得符合新加坡政府的陪读标准,他们应该有钱自己租房子,而不应该接受施舍,这关系到自尊心的问题。如果有钱不花,利用别人的同情心,也就无怪乎本地人对这些人的偏见了。 <br/>&nbsp;&nbsp;&nbsp;&nbsp; 静观新加坡政府怎样维持它的陪读政策的底线,如果还继续让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来陪读,发生了问题让别的陪读妈妈共同背负十字架,那是不公平的。 <br/>&nbsp; <br/>题外话(四) <br/>&nbsp;&nbsp;&nbsp;&nbsp; 种善因有善果!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div>
<p>&nbsp;</p>
<p>你既然知道种善因有善果!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可看你前面的话好像有点不符合自己思想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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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你说<font color="#ff0000">这次事件中如果一开始邻居就报警或及时察看,应该不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font>请问是否每次屋里有吵架声,邻居就得报警或及时察看,就不知到时陪读妈妈们会不会说新加坡人更歧视怀疑你们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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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事件中受伤女孩的外婆表示会留下来陪读,接受了新加坡人的免费收留。这代表有热心的新加坡人,社会也有温情,反而是你口口声声<font color="#ff0000">发生了问题让别的陪读妈妈共同背负十字架,那是不公平的。</font>我实在不知谁歧视谁,谁比谁有慈悲宽容心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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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再来我不觉得新加坡媒体不公正,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不做就没人报,就跟奶粉事件一样,怪的了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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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6:5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jademomo</i>在2008-10-5 15:50:00的发言:</b><br/>
<p>为执迷不悟者深感悲哀,请问有哪些政策是妈妈们团结努力、斗争争取来的?不要动不动就问你是否新加坡人?是了,就是敌人了吗?还是就要紧张了。每个人能做好自己就不错了。</p></div>
<p>咋争取???说句不好听的话。陪读妈妈在新加坡人心里,甚至在在广大同胞心里都是带引号的。这种现象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所引起的。而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害群之马。新加坡政府对陪读的政策不是某个人去争取来的。是政府要根据现有的情况而制定的。所以,用一句话,先攘外必先安内也许这句话不适合。但,如果让大多数的新加坡人,广大的同胞认可陪读妈妈的身份。力劝陪读妈妈们洁身只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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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7:1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里火药味好像很浓!不管是陪读妈妈还是新加坡人,能在这里发表话题的好像都是华人吧?我们都有同情心,都关心小女孩以后的生活,作为妈妈都知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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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里的消费高,所承受的那份孤独,遇到事情时的那份无助,小女孩和她的外婆能不能在这里生活下去!!!从小女孩的角度来看又不能回家,来时是高高兴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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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的出国来念书,抱着很大的理想和对未来生活憧憬。回去时是伤痕累累!心里的痛有谁了解哪!!!可怜的孩子![em61][em6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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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7:2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的媒体真的很烂!乱!滥!文彩差不说,错别字太多,语句极不通顺。新加坡人真的是小看陪读妈妈们了。他们不想一想,能把孩子送来读书,家里没有雄厚的资金,没有好的条件,是不可能的,那是天方夜谭。因为新币是人民币的五倍嘛。妈妈们在这里做工,而且做一些又脏又累,甚至是人们认为很低贱的服务性的工作,那是因为新加坡的条条框框太多,妈妈们还不符合条件做其他的工作。其实,中国的妈妈们是很有能力的。介于币值的原因,为了贴补昂贵的住房租金和生活费用,妈妈们不愿坐在家里享清褔,所以才出去做工的。中国的妈妈是勤劳的,善良的,更是勇敢的。过去,中国有一句俗语,男主外,女主内。而如今的中国妈妈们,除了把家里的家务做好,孩子养好,也和男人们一样,在外面辛苦的工作着,拼博着,共同负担着家里的一切,共同撑起着一片天空。难道说,这样的妈妈们不值得敬佩,尊敬和爱戴吗?!中国妈妈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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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8 17:3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专横跋扈呀!男女的事情为什么总指责女人,新加坡是封建社会吗?是男尊女卑的制度吗?心照不宣,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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