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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对面的风景

[装修] 求助大家给意见!铭感五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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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08:29: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yoryo 发表于 16-1-2012 13:28
瓶子说得太对了,好不容易可以安稳过过真正的2人世界,有了自己温馨的家,就别为了那区区
几百块钱折腾了 ...

恩,谢谢你体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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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08:30: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freesoul99 发表于 16-1-2012 09:29
出租的话貌似只能牺牲一些了
有所得必有所失

舒服重要,人生几十年,别亏待了自己对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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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别在这儿找老乡,上海人其实最不对老乡感冒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1-2012 10:19
要舒服还出租做啥, 对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1-2012 10:12
“对伐”,哈哈,老乡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1-20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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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09:46: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oom 3 旁边吧. 长方形客厅比较容易隔, 最好在边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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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09:56: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屋出租房间有规定的,即使你隔了房间也不能出租。你已经有两个房间可以出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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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10:22: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屋主出租房间时,仍然无需取得建屋局的同意。屋主也必须继续住在单位里,并避免屋子过于拥挤或对邻居造成不便。三房式组屋最多只能出租一个房间,四房式、五房式和公寓式组屋则最多可出租两个房间。一房式和二房式组屋的屋主,依旧无法出租房间。

组屋的租户人数限制也保持不变,三房式组屋最多只能住六人,四房式、五房式和公寓式组屋则顶多可以住九人。屋主不能马上出租整个新组屋单位,受津贴者须住满五年,不受津贴者则须住满三年才能出租整个单位。屋主事先也须取得建屋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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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10:35: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受津贴者则须住满三年才能出租整个单位 ? 不是 都改成 5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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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10:44: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山  我觉得,收入比较高,家庭比较富裕的,不能真正理解人家想出租的意愿。

家庭富裕的并不代表不想出租减轻负担,赚钱啊,谁会嫌钱少呢。
只是觉得不想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好不容易2个人努力到今天才有了自己的家,再租给不认识的人不就等于
又过回以前租房的日子了吗?

当然每个人观点不一样,只是个人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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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10:46:5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z,有句话当说不当说,我们以前读书的时候,从来不跟人share 房子,就算房租占去奖学金的大部分,我宁愿再去做点part time, 也要舒舒服服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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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孩子啊,学习好有奖学金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1-201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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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10:51:1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当年的收入,奖学金2000块,我跟鱼婆都来自穷人家庭。租了整套hdb,2+1

还真没有天天把小算盘打得精,首先过舒服自己的小日子先。家虽小,但温馨有隐私。

点评

不顶不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1-2012 12:17
话说我和劳工当年拿奖学金读书那会儿还是跟另一对夫妻SHARE一套组屋的,500,当年也便宜。不过有了自己的房子后不愿再和人SHARE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1-201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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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12:05: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山  上海人别在这儿找老乡,上海人其实最不对老乡感冒了。

你知道的太多了。。。。

但是我没有找,只是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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