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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4 11:00:4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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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真是舌战群儒啊,谁告诉你房子就是算过夜的?难道白天不给你住?你非要算夜班,我就告诉你,不同公司不同规定,通常都是会吃你点时间,比如8点上班,要求7点50必须到岗,下班时间会是8点10分之类的。这是公司规定。我以前的公司,last day通常上半天,就可以走了,难道我租房子也按这个算?而你租房子,如果有合同,就跟合同走,没有合同,就是约定俗成,至于什么约定俗成,各位已经给你说了无数次了,我就不在这废话。
另外,强烈支持你去小额法庭告那个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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