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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zno1

[公告]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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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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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有3个以上(包括3个)帖子的联系方式销售物品相同的

物品相同可以删, 联系方式相同为什么也要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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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哥哥你支持谁啊... 郁闷死了, 偶帮朋友发的帖子被无情的删掉了, 大家评评理嘛...

去站务管理那里就能看到啦, 搞不好斑竹没看清就给我删了, 但是偶要求还给我那帖啦, 很辛苦编辑帖子的啦.

再不还就是欺负人啊

[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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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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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啊, 你的调查... 太极端了, 我没办法投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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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的业务多,3个没办法集中呀。4个就够,不过我支持斑竹的做法,穿马甲太过分了!!

[em16][em16][em16][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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