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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elake

[狮城水库] 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大使馆不管!那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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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1:51: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楼上可以发一个主题,让大家投票大使馆的服务水平贴子。还有不只大使馆,连那些以“中国”命名的中资机构,如中国旅行社,中国银行、中国航空等的服务到不到位,也应该做一个投票贴,寄给外交部和商务部,让他们去自我检点,否则以后请他们改名,不要继续在国外丢中国的脸。[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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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4:34: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luelake</I>在2005-8-27 0:16:25的发言:</B>
<P><FONT size=3>据林太太所说,他去过大使馆两次。第一次,大使馆的人向他要医生证明。第二次,当她向大使馆的人出示医生证明时,大使馆的“大使”说:“我们大使馆没有这个经费!”</FONT>

</P>

</DIV>
<P><FONT size=3>我刚上了贵国大使馆的网址,在“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中有那么一段,所以大使馆不能受理的原因在这里:</FONT></P>
<P><FONT size=3>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FONT></P>
<P><FONT size=3>??●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FONT><FONT size=3>??●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FONT><FONT size=3>??●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所在国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FONT><FONT size=3>??●不能仲裁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FONT><FONT size=3>??●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FONT><FONT size=3>??●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FONT><FONT size=3>??●<B>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B>。</FONT><FONT size=3>??●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FONT><FONT size=3>??●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FONT></P>
<P><a href="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hq/t165478.htm"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hq/t165478.htm</FONT></A></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9 14:36: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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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7:42: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kao,Posbank Saving 户头转账最低要1000大元,NND!</P><P>自己走一趟吧!</P><P>楼上的,爱国和帮助别人关系很大吗?</P><P>大家都是在异国他乡讨生活,能尽多少力就尽多少力,不要太激动地批评别人!!</P><P>即便无能为力默默祝福也是好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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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8:45: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CEchin</I>在2005-8-29 16:13:13的发言:</B>
还想说:对于那些常常在论坛上把爱国挂在嘴边的,是否时机已到,用实际的方法来证明一下你那种爱国的心?并非要你们证明给谁看,证明给自己的良心看即可!</DIV>

? 这我就不明白了,本来就是就是凭心而做的事嘛,难不成谁去了,都要报告一声?那需不需要派个人和林太太查核一下?现在是帮林先生重要还是谴责大使馆重要?听到各位的发言,俨然像刚入中国国籍的“中国人“,那就请各位慢慢适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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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9:06: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CEchin</I>在2005-8-29 16:01:53的发言:</B>

<P>午餐时间去了。</P>
<P>问了问护士,护士回答。。。很可怜。。,唉。</P>
<P>问了问林太太;</P>
<P>。。。已经去了大使馆2次了,大使馆说“没法帮”。</P>
<P>。。。已经住了几个月了,病情没什么好转。</P>
<P>。。。想把林先生送回中国,让中医看看,可能机会大些。</P>
<P>林先生;躺在床上动也不能动,喉咙插了呼吸管,只能稍微的点点头,和眨眼睛来和我说声谢谢。</P>
<P>唉。</P>[em06][em06][em06][em06][em06]</DIV>
<P>你是在附近工作是么?可以帮我打听下探访时间么?还是有什么网址可以查的?我怕下去了过了探访时间。
<P>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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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9:05: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大家别吵了好么?</P><P>本意是要帮助别人的帖子,别变成一些毫无用处的口水战的帖子了。</P><P>想要讨论体制诟病或是爱国情操或者是人的劣根性,咱们可以再开个帖子认真去讨论。在这儿辩论争吵感觉很不是个味儿,人家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我们在本来要帮助人的帖子里面高谈阔论,唾沫飞溅。恐怕等到讨论出来结果出来,人已经捱不下去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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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19:08: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是人道主义援助,与爱国,良心之类无关,没有必要上纲上线。</P><P>如果说大使馆有规定不能向有困难的国民施援,那.......(后面的话没勇气打出来,否则便如同政府一样禽兽不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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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21:36: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嗯,探望病人回来了,情况正如45 楼所说,地方还是蛮好找的,出了牛车水<b> F </b>出口走几分钟就到了,大家还是辛苦点,有心就抽空走一趟,说两句关心的话也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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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21:48: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漫风</I>在2005-8-29 19:06:47的发言:</B>



<P>你是在附近工作是么?可以帮我打听下探访时间么?还是有什么网址可以查的?我怕下去了过了探访时间。


<P>谢谢</P></DIV>
<P>漫风朋友,探病时间是1230hrs到1430hrs,或者1730hrs到2030hrs。但不用严格遵守,中午十二点后,晚上九点前都没问题</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9 22:25: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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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22:24: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2004beibei</I>在2005-8-29 18:45:22的发言:</B>


? 这我就不明白了,本来就是就是凭心而做的事嘛,难不成谁去了,都要报告一声?那需不需要派个人和林太太查核一下?现在是帮林先生重要还是谴责大使馆重要?听到各位的发言,俨然像刚入中国国籍的“中国人“,那就请各位慢慢适应吧。</DIV>
<P>这事当然是凭良心,当然不需要报告。但我确定没几个去了!
<P>我不懂怎样的人才算是“刚入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只是想呼吁一下大家,好帮躺在床上的同胞解决一下困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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