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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随笔] [推荐]《 十年 -女人成长蜕变之路 》...值得一看得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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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2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color=#2d0caf size=4>同样也是一部值得一读得小说。。。</FONT></P>
<P><FONT color=#2d0caf size=4>推荐给大家。。</FONT></P>
<P><FONT color=#2d0caf size=4>麻烦走过,路过,看完贴的朋友回个贴哈。。。</FONT></P>
<P><FONT color=#2d0caf>-----------------------------------</FONT></P>
<P> <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size=3>十年之前,冰蓝一定不会想到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因为一个喜爱文字喜爱幻想的少女,总会把自己的未来寄托于普罗旺斯遥远的游吟诗中;十年之后,冰蓝也一定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因为她的身边实在不缺乏好人,卓是网络上的异数,蓓蓓是生活里的死党,小兵和萧成,哪一个不曾经深深的恋着冰蓝,她本该是幸运的,然而,生活却偏偏给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FONT></P>
<P><FONT size=3><B>第一章 重逢 (1)



</B><FONT color=#331067>    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

  与萧成的重逢是个意外。当他把半醉的我从Yesterday里拉出来时,喘着粗气靠在墙上,


     对我说:“冰蓝,是你么?”我忽地打了个冷颤。冰蓝,多么遥远的记忆啊,此时的我叫闻静,一个陌生而又本分的名字,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着陌生而又不本分的事情。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与先前的生活断绝了一切联系,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安全。昼伏夜出,白天,我是一只安静而又孤独的猫,是的,我讨厌猫这种动物,它让我觉得阴郁,但是有人曾对我说,你太像一只猫,连表情都像。我无法想像自己做出猫样的表情时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一只猫,冷漠、阴郁,或许还有九条命。我把自己蜷缩在房间里,看杜拉斯,看村上春树,也看巴金老舍以及四书五经,看书是我不多的兴趣之一,还有一个兴趣,就是吸烟,喜欢看烟在眼前缓缓升起然后飘散,就像人生,如此百变,终也是烟消云散,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怀念。我的早上从下午开始,抽烟,看书,心情烦躁的时候会光着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大杯大杯地喝冻得冰冷的水,等待着肠胃的再度痉挛,在痛苦中学会忘记。这间一室一厅的屋子,屋里摆满了书和杂志,凌乱的,但我有轻微的洁癖,所以,每天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擦地,一点一点的,用肥皂水擦,然后光着脚在上面跳舞,乐此不疲。黑夜,我是烟行视媚的女子,穿黑色吊带,苍白着面孔,出现在街头巷尾的酒吧里,不,请不要怀疑,我有正经的收入,以码字为生。我写苍白脆弱的文字,写都市流行的颓废,写这一代都市年轻人糜烂的生活。不敢给认识的人看我的文字,它们如此坚硬冰冷地撕裂着我的灵魂,以痛苦作为底衬,让人感到骨子里透出的绝望。

  耳边传来年轻女孩的歌声。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请不要怀疑你的歌声,它能带给我快乐。快乐对很多人来说是奢侈的,我们消费不起。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或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

  “我们跳舞吧。”我在风里起舞,眉眼流转,我们的周围聚起了人,我知道,自己仍旧是美丽的,虽然,我已不再年轻。

  泪水、委屈、积郁,在这年轻的注视下倾泻而出。萧成,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

</FONT></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8 21:44:09编辑过]
发表于 27-10-2005 02:2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FONT color=#1e1034 size=2></FONT> </P><P><FONT color=#1e1034 size=2>       离开小兵之后,我不再相信爱情,那朝令夕改的东西,我将所有对爱情的专注转移到了网络上。它是我的另一个精神家园,我宣泄,我快乐,我悲伤,只有在网络上,才会找到一点振奋的感觉。不停地灌水发贴拍砖,与人斗,其乐无穷。

  我写很多的文字,有随笔有故事,有三毛式的生活感悟,也有琼瑶阿姨的煽情。那时候,没有以码字为生。写,只是因为想,只是因为,那是惟一可供宣泄的途径。我有体面的工作,不菲的收入,有一切这个年龄应该拥有的东西,惟独没有那枝色彩斑斓的毒草。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沾染爱情,这个物欲社会里最抬不起头的名词。想起我们年轻的时候,常常以爱情的名义发誓,那时候相信永远,从来不问永远有多远这样的问题。或许爱情就是一种伤害,带着这种伤害,人才能学会成长。

  我玩弄文字,它必须听我摆布,就像小时候拼积木一样,带着无限的成就感。写来,并无指望有人能懂。读我文字的人很多,每天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留言,他们说我的文字太抑郁,看得人喘不过气来。而卓,不经意的路过,一个回眸,便注定了一场无路可逃的劫难。卓在我的每个帖子后认真地回帖,话语直击我内心深处最坚硬的伤疤,温暖中带有疼痛。

  卓说,你是一个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孩子,敏感到了骨子里。

  卓说,我喜欢你以前的文章,坚强,明朗,充满希望的文字。

  卓说,没有伤害可以永久。

  我说,卓,你错了,我活得很开心,也很快乐,我写忧郁的文字,我做爽快的事。

  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来说,被人看穿是一件可怕的事。我有爽朗开心且年轻的外表,曾对一个朋友说自己是个自闭且内向的人,他听完哈哈大笑,你若是内向,我们不是都严重抑郁症了。也许我适合去当演员。这世界,只有蓓蓓知道,我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我还是在不停地写字,下班之后,睡不着觉的时候,泡一杯浓浓的黑咖啡,不喝,只是闻着它的味道,它让我觉得熟悉、温暖,让我觉得小兵还在身边。然后任凭痛苦蔓延,再用文字将它们装载。

  蓓蓓说,冰蓝,你不能这样了,你要开心,要拒绝文字,要出去玩,你知道么,忘却痛苦的最好方法是制造新的痛苦,而忘却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尝试接受另一个人。</FONT></P><P><FONT color=#1e1034 size=2>
</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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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b>第一章 重逢(3)


</b>  <FONT color=#000033>   我说,蓓蓓,不要说我,那你呢?

  我们都是走失的孩子,看得到别人的路,看不清自己的路。</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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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b>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1)


</b><FONT color=#160a29>   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

  蓓蓓,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我们从五岁认识,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未分开过。那时候她扎着羊角小辫儿,站在墙角,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那是对我流行歌曲的启蒙,注定是个早熟的孩子。




  “小破孩儿,拿出钱来!”几个高我一头的小男孩把我从沙堆前揪了起来。我死命捂住口袋,恶狠狠地看着他们,口袋里是爸爸中午给的五分钱,可以买一根冰棒和两粒水果糖,于我来说,这是奢侈的。小男孩揪住我的衣领,削铅笔的小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快点!”我挣扎着,一句话也不说,奋力保护着自己的口袋。脖子上冰冰凉的一阵刺痛,我不哭,从小我就是个隐忍而又倔强的孩子,爸爸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是如此安静。就在这个时候,从墙角突然蹿出了一个小女孩,羊角辫子,很漂亮的眼睛,手里却拿着两枝沾了粪便的柳枝,朝那些小男孩身上一阵乱抽,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小心啊小心啊,屎巴巴!”小男孩全都掩鼻而逃。小女孩跑上来,用干净的小手帕给我擦着脖子上的血痕。于是,在那个夏季的午后,五岁的我认识了六岁的蓓蓓,那个漂亮的瓜子脸大眼睛的蓓蓓。

  蓓蓓对我一直像姐姐对妹妹一样,很是照顾,那时候,我个子小,总受欺负,还不吭声,除了用怨恨而又倔强的目光看着对方,没有任何别的反应。如果目光能杀人,我想,对面的人已经死了千百回了,直到现在,爸爸还说,不要用那样的眼神看人,而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可以在瞬间将目光变为零度。那时候,蓓蓓总是替我出面摆平欺负我的人,那小妮子,天生外向,且受不了一点委屈,也由不得我受任何的委屈。有这么一个大姐大罩着,我的童年比预想的要顺利。无论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学校,蓓蓓总是趾高气扬的公主,谁都不放在眼里,在她身边俯首称臣的也比比皆是,惟独对我,蓓蓓是言听计从,就算只有一个苹果,她也会先让我吃。这样的朋友,莫非是前世结下的恩怨情仇。蓓蓓说,丫的,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你二两小酒,这辈子赶着来还,小妞儿你还总不领情。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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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331067 size=2>  每次遇到萧成,都是我最感尴尬的时刻。刚才萧成把那个赖着嘴脸凑过来被我泼了一杯酒在脸上的胖子揍翻在地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的眼花了。多么熟悉的面孔啊,让我回到了想要忘却的年代。

  与萧成的初次相遇,是在H大的校园里。那时,我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辗转来到这个城市,只因为卓对我说,如果你能离我近点,那该多好,我便可以感受到你的呼吸。

  初夏的中午,太阳已是毒辣,与卓在电话里闹了点情绪,怎么也坐不住了,满屋子都是压抑的气息。生活不知从何时开始就是无休止的等待,以及大段的沉默,我开始酗酒,那种让人暂时忘却烦恼的液体,红色的,血液一般。

  H大离我的小屋不远,偶尔会到那里散步,看着那些孩子肆意的笑脸,那样简单的快乐,于是也被感染。有时坐在那里一下午,那是属于回忆的时光。我想,我是老了;或者,我不快乐。不快乐的时候常常会回忆校园里那段开心的日子,不快乐让人过早地衰老。

  同学,我们好像见过?

  犹豫的语气,拙劣的开场白。于是,我见到了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一如当年的苏阳。

  我笑笑。好像是吧。

  他也毫不设防地咧开了嘴,多么明朗的笑容,年轻真好。

  我叫萧成。你呢?

  冰蓝。

  冰蓝,蓝色的冰,好听的名字,但是和你不协调,你应该是快乐的。

  我笑。二十六岁了,遭遇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又卷入一场无休止的等待,冰蓝,你能快乐么?

  萧成,我已经毕业很多年了,如果愿意,你可以叫我姐姐。</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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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2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2><FONT color=#302a15><b>第一章 重逢(2)

</b></FONT><FONT color=#190f09>萧成的眼睛张得很大?什么?让我叫你姐姐?我已经是大五的学生了,二十三岁,就要毕业,学临床医学。

  我笑,我已经工作四年了,如果不来这里,我会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首席策划。

  萧成的眼睛张得更大,说:你看着,好年轻。




  我真的笑了,这样的恭维,不由得不开心。和卓的怄气早已抛却到脑后了。

  萧成在学校外的老屋租下了一间阁楼,斜的屋顶,玻璃天窗,晚上,可以看到星空。

  第一次去萧成那里,着实吃了一惊。这哪里是一个医生的房间,分明是艺术家屋子的感觉。色彩鲜明,屋子被竹帘隔成了两部分,里面是低矮的大床以及巨大的书架,外面是橙红翠绿的坐垫,墙上还挂着很多色彩分明的油画。墙角边立着画架和排笔。

  萧成说,我喜欢油画。

  还真没看出来。

  医生和画家,说到一起都觉得牵强。我看了看萧成的手,细长稳健的手指,终于找到了共性,这是属于医生的手,也是属于艺术家的手。

  我说萧成,我喜欢梵高的画,那个生前卖不出去一幅画的可怜艺术家,身后竟是一个宝藏,我喜欢那样明媚的色块,什么时候你给我的屋子里也画满向日葵吧,多么让人快乐的花朵。

  萧成笑着说,好啊。

  我看着他的眼睛,萧成,艺术家都是有点极端或者分裂的,而医生要求的是缜密和严谨,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

  萧成拍我的脑袋,慢慢发掘吧,我也是个宝藏。

  萧成偶尔会做一些好吃的,就叫我一起去吃,住的并不远,十分钟的路程。偶尔我也会找他聊聊天,或是一起去打球,和这个孩子在一起,很容易忘掉不快乐。是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快乐。有时候我会牵着萧成的手逛街,我喜欢那双手,有着小兵那样细长的手指和冰凉的温度。

  卓不在意我的影踪,即使打电话到家里找不到我,即使是深更半夜,亦不责备,只是确认我还平安就好。我想,卓是个不会嫉妒的人,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再或者,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嫉妒的资本。想着想着,心里就生出愤恨来。半夜在外面游荡,或者根本不接电话。

  我问卓,你到底爱不爱我?嗯?你说!!

  卓的回答永远是,宝贝儿,别孩子气了。

  他不知道电话这头我的悲哀。我开始理解小兵,理解他当初层层包裹我的窒息的爱情。</FONT></FON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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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3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FONT color=#03091f><b>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4)

</b>  苏阳带来了一个清秀的男孩子,他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小舟。小舟是个很阳光的孩子,单纯,爽朗,喜欢笑。

  喝了点小酒。我说,大家放开吃,姐姐请客。姐姐别的不会,就会编点小曲儿骗眼泪和钞票,嘿嘿,崇拜吧?




  结果,我看到了小舟欣赏的目光。

  错,错,一切都乱了。

  苏阳出去了,带了一大把烤肉回来,有酒没肉怎么能行。蓓蓓像个小糖人一样甜滋滋坐在他的身边。我开始大口喝酒,并且开始说脏话,把自己摆弄成一个痞子。

  我看见苏阳惊错的目光。怎样,不知道了吧,你当冰蓝是神仙姐姐,而她不过是一市井俗人。

  冬天的风还是有点冷,我吐了。借酒作践着自己,只是强忍着不掉下泪来,不让我爱的两个人看到我的眼泪。

  苏阳抱着我回去。我闻到他身上青草的味道,真好闻。如果能一辈子这样,我甘愿不醒。我听到蓓蓓担心的声音。

  事情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第二天,整天都抬不起头来。羞愧难当。晚上,自习室,苏阳过来。冰蓝,你的车子在么?借我用用。

  不在。我冷冷地说。

  昨天欠了烤肉的钱,想去还上,可是太远。

  哦。我头也不抬。

  苏阳讪讪地走开。

  然后又看见蓓蓓颠颠地跟在苏阳身后跑了出去。据说,他们两个来回走了好几公里,蓓蓓情愿陪苏阳一起。我知道,再远的路她都不会觉得累。

  苏阳,我是不是很不近人情?苏阳,不是不解风情,而是不能。

  小舟开始频繁地约我。他说,我喜欢冰蓝。语气是斩钉截铁的。他说,苏阳,你知道么,第一眼见到她我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不漂亮,但是有股子说不出的神气,就算说脏话,我都觉得她特别的纯洁。我该怎么去追她?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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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3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  醒来时,身上盖着苏阳的外套,把外套捧在怀里,我闻到了青草的味道。

  蓓蓓还坐在苏阳的身边,很乖的神情,孩子般的,我有微微地心疼。

  冰蓝,吃根香蕉。苏阳说着挑了一根最大的,仔细剥好,却送到了蓓蓓的手中。然后又拿起一根。

  苏阳,不用了,我自己来。

  蓓蓓冲我幸福地笑着。

  北方的冬天,冷得彻骨。一下车便打个冷颤,虽是典型的北方人,却实在怕冷,手脚总是冰凉,整夜也暖不过来。

  苏阳把我大衣后面的帽子拎到了我的头上,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我差点流泪。而蓓蓓全部看在了眼里。我不敢看蓓蓓的眼睛,她是如此聪明敏感的女子。

  这个寒假特别得长。我将苏阳的电话号码烂熟于心,每每抓起电话又犹豫着放掉。

  除夕之夜,电话铃声大作。

  冰蓝,新年快乐!是蓓蓓,丫头急匆匆地说,知道苏阳的电话吗?我要成为第一个祝福他新年快乐的人。

  午夜的钟声敲响,烟花分外灿烂,我的心也如烟花般地炸开,在这万家欢庆的日子里寂寞了下来。

  爱情,原来如此忧伤。

  整个冬天,我没有给苏阳电话。

  返校之前,我病了,高烧不断,住了两个星期的医院。晚了八天到校。

  教室里,环顾四周,没有苏阳的影子,心里空落落的。

  晚上蓓蓓来给我接风。老婆,你病,苏阳也病,你们两个是不是约好的让我心疼?蓓蓓娇嗔。我低头,苏阳,他病了么?

  第二天,苏阳来了,心头的重担总算落地。下课时,他追了上来。

  怎么昨天才来?你瘦了。他说。

  我没说话,笑笑。其实,你不也是今天才来,怎么知我比你提早一天呢?看来,你心里是有我的。残忍的安慰。

  见到蓓蓓了么?

  还没。

  她很担心你。

  冰蓝,他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是的,不说才是最好的选择。何必要让我们进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我们仍旧一起自习。我和蓓蓓坐在教室的两头,各怀心事。每天晚上10点,教室就要熄灯之前,苏阳总会在我的桌子前停留一会儿,冰蓝,走吧。

  你先走吧,我还得再看会儿书。

  苏阳,等等我。于是,我看着蓓蓓和苏阳成双地离开。

  我的世界开始长草,总觉得要失去两个我最重视的人。梦里,我独自在野草疯长的荒野奔跑,找不到方向,跑不到头。

  我又得了一大笔稿费,蓓蓓让我请客。于是,我请了苏阳,以及一些大家都熟悉的朋友。</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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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20231 size=2>  去约她吧,勇敢点。我不知道苏阳说这话的时候会不会像我一样疼痛。

  我们开始彼此疏远,我和苏阳,终于走成了两条平行线。

  蓓蓓每天回来跟我说她和苏阳那些琐琐碎碎的事情,然后将小舟好好赞美一通,说小舟在他们面前提起我时满脸的幸福状。我心生悲凉。

  小舟制造了一个假象,我也借机成全。心要彻底死掉才能安稳,我要蓓蓓幸福。

  蓓蓓和苏阳终于走在了一起。我由衷高兴。

  小舟吆喝着他们请客,以资庆祝。轮流灌他们小两口喝酒,苏阳挡下了蓓蓓所有的酒。我旁观,站成了一个局外人。不能说什么,一不慎,就要流泪。

  我倒了两杯。蓓蓓,你不能喝,用饮料吧。苏阳,我愿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我用婚礼上学来的词儿助兴。一饮而尽,然后,盯着苏阳的眼睛,苏阳,好好对蓓蓓,你要是敢对不起她,丫的我废了你!蓓蓓在旁边笑成了一朵花。

  冰蓝,苏阳看着我,看到了我的眼睛里,别人逼我喝,难道你也逼我?

  苏阳,别人的酒你都喝,难道我敬的你不喝?

  苏阳一饮而尽。希望早点喝到你和小舟的酒,他说,然后趔趄了出去。蓓蓓陪着他,她说,他喝多了。

  小舟说,我们喝一杯。

  我看了他一眼,冷冰冰地吐出四个字,我不喝酒。

  夜色中,我看见苏阳抱着蓓蓓,在月光下亲吻。

  心像被一根细线拉过,痛并快乐着。

  蓓蓓的生活被苏阳充满,我一个人游走在校园里。一场恋爱,让我失去了两个生活的重心,一切都变得无趣起来。

  小舟还是经常来找我,我也乐得跟他排遣一些寂寞,但是,不谈爱情。

  我会偶尔从他嘴里得知一些苏阳的情况,我想,苏阳是真的爱上蓓蓓了。

  你不要哭,我们不能为了一个善良的决定而流泪。

  酒吧里,音乐柔柔,萎靡的气息。小舟坐在我旁边。冰蓝,除了喝酒和写字,你不能做些别的么?

  我不能,只有酒和字能让我忘却一些事情。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但是你不知道,而是我爱你,你知道,可是我们不能相爱。

  或许距离和时间可以淡漠一切,可是蓓蓓,我的蓓蓓,我不能淡漠了你啊。

  歌声泛滥开来。

  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

  左右都为难伤透了自己

  是为你想吧该为他想吧

  爱虽然已无可自拔

  装作不在意的你

  如何面对……

  小舟来牵我的手,闪开了,冰蓝,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

  小舟,和你在一起我从未有过的开心,但那不是爱情。

  我忽然间泪流满面。

  冰蓝,你还爱着苏阳?我心中一震。以为自己掩藏得很好,还是让小舟看穿了所有的心事。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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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2: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FONT color=#080220><b>第三章 阴影里的恋情(1)


</b>  卓说,你是我见到的最聪明的女孩,且不说才气,仅仅思维,纵是男人也是不及的。与你说话,我要动脑筋。

  如此的夸奖,受用得很。

  但是卓没错,聪明的人都很珍惜棋逢对手的感觉。




  卓依然认真地看我的文字,认真地留言。

  偶尔,我会在QQ上遇到他,一只绿头的青蛙。

  他说,冰蓝,你的文字有太深的潜质,只是你不轻易把它表现出来。而你是个太过理想主义和感情用事的孩子,注定要不断受伤。

  我知道卓开始读我的文字起源于那篇《茶壶女人》。我说,卓,你相信么?这篇文章是我半夜在厕所里完成的,看来理想和现实真有很大的差距。

  卓背下了整篇《茶壶女人》,从此喜欢上了紫砂壶。

  总觉得,女人好比茶壶,愈久弥香。相随久了,不用装茶,只需揭开壶盖,便有熟悉的淡香传出了。爱壶的人都知道,壶是愈用愈有感情,虽是旧了老了,丢掉却是舍不得的,也只有旧了老了,才真正地懂得了自己饮茶的性子,终不是新壶所能代替的。只是,茶壶也有着茶壶自身不同的命运罢了。

  有一种青白瓷的茶壶,浑身剔透,描着各式的花纹,带着旧上海似的风情,骨子里却是苍白的忧伤。看起来很美,却并不具有收藏价值,泡出的茶味也寡了些,总觉得暖不了胃。富贵人家是不屑用的,拿不出排场,又稍显了苍白之感;贫穷人家又会觉得不如搪瓷碗来得实用;至于真正懂茶的人,自是不会去用的了,虽然看上去还算受用,可怎么也泡不出茶的本味来。于是,这种茶壶只能躲在寂静的角落里哀悼自己的命运,或是在某些餐馆里被一批又一批不懂珍惜的粗大之手糟蹋着。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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