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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逍遥居士

[保险] 【今日保险】我们对储蓄/投资/保险产品究竟了解多少?--警钟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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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11:55: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逍遥居士 于 22-9-2009 11:58 编辑

2009-09-22

《伤左眼男子没请律师 获另一保险公司赔75万》

● 傅丽云 报道

  意外中刺穿左眼球的股票经纪,不甘只获30万元失去眼球晶体的赔偿,凭勤翻法律书籍,今年1月打赢和ACE保险公司的官司,获额外30万元失明的赔偿。

   这起获得肉体损失赔偿,再获功能性损失赔偿的判决,相信是有史以来第一起,也可说是基准判决,为保险业订下指标。

 高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近日发表的判词显示,这名股票经纪原来还有另一轮与大华保险在仲裁庭对打的案件,涉及6份保单,索偿额超过百万元。  

  被法官形容为“受过教育和聪明”的诉讼人邓永川,获仲裁庭判得75万4500元的赔偿,外加利息和讼费。他不满判决,要向高庭上诉,但提出上诉申请时已过了期限,他于是向柏拉卡斯法官申请延长期限,但被驳回。  

  申请虽遭驳回,但邓永川锲而不舍,转向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上诉庭罕见地批准审理该申请;邓永川如果成功说服上诉庭,他就能重回高庭,就仲裁庭判决提出上诉。

搬运铁丝网刺瞎左眼   

   2002年11月12日,邓永川搬运铁丝网入屋,左眼被铁丝网刺伤。   

   事发约两周后,他就失去左眼球晶体视力,向大华保险索讨6份保单的赔偿。2004年4月,大华保险指他没透露重要资料,且故意弄伤眼睛,拒绝赔偿。  

  同年11月,邓永川起诉大华保险。案件后来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审理(详情见左边图表)。四年后,大华保险根据裁决书,付他88万余元赔偿和利息。

  根据仲裁条例,如果要上诉,必须从收到裁决通知(12月23日)后的28天内提出:本案期限为1月20日。

法官形容他是聪明人  

  邓永川向高庭申请,让他有上诉的机会。他引述案例,坚称期限应从今年2月10日,也就是他获仲裁庭通知后算起;他也指有关裁决含糊不清。

  柏拉卡斯法官不同意其说法。她说,邓永川是聪明人,熟悉仲裁程序;有关裁决不含糊,不会让人混淆,“其实没真正使邓永川的头脑混乱。”  

  法官说,邓永川给予许多理由,解释上诉申请延误的原因。比如,他声称仲裁听审是在2007年5月结束,但裁决是在19个月后才公布,他需时间来审查裁决和回忆证据。  

  他声称很多人给他混乱的建议。他也被含糊的裁决书困扰,需时间加以澄清才能提出上诉。

    邓永川给的最重要理由是:今年1月20日和21日,高庭要审理他与ACE保险的官司;从15日至19日,他花许多时间备案。  

  一直到22日,在“睡了一个好觉”后,他才能专注查看裁决书、准备要上诉的法律论据。  

  这些原因,使他“不可能”在期限前(即1月20日)提出申请。

  可是,柏拉卡斯法官认为他“言过其实”,不相信他忙着与ACE的官司,以致完全忘记上诉期限。

  相反地,他忙着ACE官司时,还有时间采取行动,要大华保险执行裁决书。“邓永川相当有能力同时处理多重任务,还能处理裁决书的事务。”

  根据判词,邓永川不仅在1月16日写信给大华保险的律师,要对方支付103万左右的赔偿、利息和讼费,还在隔天17日入禀高庭,向高庭申请下令大华保险偿还责任。

  柏拉卡斯法官表示不清楚邓永川讲的“不可能”是什么意思,但她表明不相信邓永川忙着ACE保险的官司,以致完全忘记上诉的期限。  

  她说:邓永川“相当有能力同时处理多重任务,还能处理裁决书的事务。”  

  法官认为,邓永川误以为期限可能获得延长,可能故意对期限视而不理。

  他也可能没自我提醒有关期限,因他认为ACE官司更重要,期限纯属次要事。她最终以期限拖延得过长,驳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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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12:05: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逍遥居士 :你该不会是保险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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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9 14:28: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这次你的猜测对了

希望没有妨碍大家关注分享讨论跟我们生活相关的信息新闻等话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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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9 14:35: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逍遥居士 于 26-9-2009 14:37 编辑

2009-09-25

《疑电线短路 一家三口火海获救
卖了组屋还没搬 单位失火被烧毁


● 赖诗琳 报道

  厨师陈永利(41岁)昨天在主人房编写食谱,屋内的电源突然遭切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他打开房门准备去查看究竟,岂料看见客厅一角着火,客厅充满乌黑浓烟

  当时,他的妻子杨锡钻和两岁半的女儿陈信慧还在主人房里熟睡。

  陈永利立即回到房间叫醒妻女,关上房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然后一起躲到房间的厕所里,电召民防人员。陈永利说,陈信慧虽然只有两岁半但过程中却没有哭闹,非常听话。

  他说:“我和太太原本想从大门逃生,可是浓烟滚滚,根本看不见,也找不到大门的钥匙。火焰也遮挡了大门,我们根本逃不出去。”

  民防人员在凌晨12时零5分接到通知后,派出一辆消防车、两辆救护车、一辆红犀牛和一辆支援车到位于柏提路(Petir Road)第216座12楼的火患现场。救援人员破门进入屋内,扑灭客厅的火并救出陈永利一家三口。

  他们一家计划在年底才搬入新购的组屋单位,不过已经开始把家具物品放入纸箱准备搬迁。陈永利说,现在只能看装修商是否能提早完成装修,好让他们早点搬到新居。

  杨锡钻和女儿陈信慧相信因吸入浓烟,事后被送往医院观察。两人在送院时仍清醒,目前只有陈信慧还需留医观察,杨锡钻则在医院陪伴女儿。  

  火患相信是从客厅靠近走廊的窗口角落一个电插头开始烧起来的。记者昨早走访失火的单位,发现电视架、电器及其它家具都被烧毁,电视机也被烧到只剩下部分的屏幕。客厅通往厨房储藏室的门也被火势的热度溶化了。电视架、客厅的墙壁和天花板及其它家具也被熏得乌黑。

  火患相信是因客厅电线短路所引起的,但陈永利并不清楚火患究竟如何发生。民防局发言人受询时表示,目前仍在调查确切的起因。

  陈永利说,单位刚转售还不到一个月,一家三口在武吉班让环路新购的组屋仍在装修,如今单位被火烧得乌黑,必需联络建屋局房屋经纪,商讨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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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9 14:48: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一家大小都安全,

损坏的屋子成为关注的焦点,新旧屋主都够倒霉的 ... ...

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

此事件无疑给大家提个醒,买卖双方交割完房产后,若让前屋主延期居住,对房子的责任要划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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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9 23:59: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如果通过经纪,后续的服务能维持多久?及时吗。要知道多数人的理财观念并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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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09 11:29: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如果通过经纪,后续的服务能维持多久?及时吗。要知道多数人的理财观念并不强
王朝马汉 发表于 26-9-2009 23:59


1)看彼此的互动了,按理后续的服务是长期的哦

2)理财观念是可以逐步建立加强的,只要同这个社会没有脱节,总是有各种渠道的信息对我们有冲击,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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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9 01:25: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逍遥居士 于 17-10-2009 01:27 编辑

  2009-10-16

《小小意外 大大索偿》

刘波

  今年8月的一个星期天,我驾车在楼下的停车场发生了一次小的意外。

    事后,我联络对方司机,商量私下解决。对方的车是租用的,他同意由租车公司和我谈判。  

  星期一上午,租车公司的人打电话给我商谈此事,一开始他让我赔偿,我拒绝了,我建议所谓“私了”应是各付各的,同时我让我太太把现场照片电邮给他,过后他同意了,并电邮了一份空白的私了表格给我,让我签名后传真给他。

  照规矩,我去保险公司的代理处做了一个意外报告,同时我也告诉代理我有意私了。代理给我的意见是,我应该是没有错,可以全额向对方索偿,不过如果我想要私了,不可以单独签这份私了的表格,要双方在场一起签。   我把代理的意见通知对方,对方同意一起签。星期二上午,租车公司的人打电话给我,说中午12点前一定要签,否则就通过保险向我索偿,我跟他讲我尽量,因为上午我要开会。后来刚好会议取消了,我11点打电话给他,他却说,由于我已经通过保险向他们索偿,所以不要同我谈,要的话让我的保险公司打电话给他。

  于是我打给保险代理,他说,他在意外报告上是要求向对方索偿,不过还没有正式索偿,因为还在等我的私了表格。我又打给我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他们还不知道有这个意外发生,而且第三方索偿也不是他们做,而是由代理那边做。同时我的保险公司也电邮了一份私了的表格给我,并告诉我就算是已经提交了第三方索偿,我和对方都签署了私了表格,索偿还是可以终止的

    下午我来到租车公司见到了同我联系的人,他说,因为我提交了第三方索偿,所以他们也提交了,现在再签也没用了。我又回到我的保险代理那边,他有向对方的保险公司以电邮询问,对方的保险公司对此事也不知情。他又致电租车公司的人,也不得要领。

    最后只能是我也向对方提出第三方索偿。之前我与租车公司的人电话交谈中曾有提到修理费,我的车需要350元,他们的大概是300元。前几天我收到对方向我的索偿,将近3000元,我向对方的索偿估计也接近这数额。

  自己送车去修只需300元通过保险索偿却变成3,000元,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差额究竟是谁得利,谁为之付了账?保险公司说车险亏损,所以保费要上涨,而车主们也因为保费上涨而打吐苦水。这钱都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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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9 14:35: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逍遥居士 于 17-10-2009 14:50 编辑

2009-10-16

《消协与保险业者将探讨 无责任索偿保险可行性》

● 蔡永伟

  汽车保费不断上涨,引起越来越多车主不满,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约两周前成立工作小组,检讨汽车保险业的整体运作,也探讨推行无责任索偿保险(no-fault insurance)的可行性。

    所谓无责任索偿保险,指的是驾车者一旦涉及车祸,无论是不是肇祸者,都只能向本身的保险公司索赔。  

  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会长赵清标昨天出席首届“亚洲汽车保险和索偿管理大会”后受访时透露,消协将在下星期召开首个会议,和业者探讨无责任索偿保险的利与弊。

  AIU保险东南亚有限公司区域副总裁(索偿)威尔逊在大会上受访时指出,无责任保险机制的好处可阻止一方“夸大”索偿以从另一方牟利的不良做法,因此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威尔逊在汽车保险业有23年经验,也是昨天大会主讲人之一。

    他说:“简单来说,如果是涉及车子损坏方面的索偿,推行无责任保险系统可让索偿者更快获得赔偿,因为保险公司可简化行政程序,出事双方也无需追究过失责任。”    不过,这个机制对驾驶纪录良好的车主来说,可能有欠公平,因为即使他们没有犯错,也得给予赔偿,保费相对而言也会比较高。相反的,没有良好驾驶习惯、经常出事的驾驶者可能会支付较低的保费。

  另外,如果是涉及车祸伤者身心创伤的索偿,无责任保险机制的推行过程可能变得非常复杂

  他以美国为例说,实施了无责任保险机制后,保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大激增,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的营运成本飙升了。

  威尔逊透露,他在美国居住时期的保费,就在九年内激增了200%,而美国自上世纪70年代就实施了无责任保险机制,原本有24个州推展计划,现在减少一半,显示措施的缺点让它难以继续。

  他认为,如果新加坡推行这个保险机制,将是巨大转变,人们需要时间适应,而有关当局必须展开相关的教育工作,确保车主了解机制背后的用意。

  为解决汽车保费持续攀升的问题,消协其实早在几个月前就提出了停止第三方索赔的做法,改而实行不追究过失责任的保险机制。

  消协会长杨木光今年8月也在国会上询问金融管理局是否考虑实行无过失保险机制。

  兼任金融管理局主席的国务资政吴作栋当时回答说,根据推行这类保险机制的国家的经验,无责任保险有利也有弊,因此当局需进一步研究。

  据业者反映,今年上半年的平均保费同比增加了25%。金管局保险监督署执行署长刘国文透露,保费增加的主因是索偿额不断攀升,本地最高赔偿额近200万元。 车险纠纷越来越多

  此外,车险纠纷越来越多,许多纷争甚至闹上法庭,推高了保险公司的成本。汽车保险业去年就蒙受42年来最大的承保亏损,亏损额为2亿1410万元,索赔额则是从2007年的5亿8200万元上涨至7亿4200万元。

  车主的不满情绪油然而生。消协执行理事长谢成春昨天受询时说,消协今年已接获30起针对车祸索偿的投诉,比去年的24起和前年的18起多。

  除了无责任索偿保险,另一名主讲者市场研究公司Frost & Sullivan汽车与交通业资深顾问仇光良说,保险公司或许可推出按照车主的行驶距离或开车习惯收取保费的保险配套。

  共有来自25个国家的170名业内人士出席为期两天的大会,探讨降低保费和管理索偿程序的可持续解决方案。


推行“车祸理赔架构”后 呈报人数增加三成

  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去年6月推行“车祸理赔架构”(Motor Claims Framework)后,有更多涉及交通意外的驾驶双方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呈报。

  会长赵清标受访时透露,呈报人数比架构推出前多出约30%

  为避免索赔额夸大及汽车保险业者继续面对承保亏损,协会推出车祸理赔架构,规定在发生无伤亡车祸时,无论车辆有无明显损坏,驾驶双方是否要索赔都须记录彼此的车牌号码、司机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络资料及保险公司资料,并在车祸发生后24小时内或下一个工作日向个别的保险公司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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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0:50: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一家大小都安全,

损坏的屋子成为关注的焦点,新旧屋主都够倒霉的 ... ...

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

此事件无疑给大家提个醒,买卖双方交割完房产后,若让前屋主延期居住,对房子的责任要划分清楚 ...
逍遥居士 发表于 2009-9-26 14:48


这个事情对【新买主】造成很大的损失,这部分谁负责处理?维修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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