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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乖乖龙

严重处罚:封ID 小猫睡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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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14: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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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13: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猫睡宝宝</I>在2005-5-28 12:59:13的发言:</B>

<P>警告是什么时候?</P>
<P>我可是没接受到“管理层”大人们任何警告</P>
<P>唯一就是一个删除帖子的信息</P>
<P>是雪狼湖给我的</P>
<P>告诉我广告要发到广告版</P>
<P>我就在电子版发了一个</P>
<P>别的地方啥也没发</P>
<P>你们处理事情表达事实的时候总是搞得不清楚</P>
<P>确切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啊</P>[em05][em05][em05][em05][em05]</DIV>
<P>我记得如果没错的话,在5月10号左右,我有发短消息提醒过你注意你的言论,我记得当时你也有反馈信息。我相信你来论坛灌水都没有什么恶意,但是有时候请注意自己的说话方式。
<P>你让我举例子,你回想一下那次我发的同乡会版主开会的公告,你在里面的留言。另外,在其他一些帖子里,请适当的使用自己的方言及地方习惯,也许你是无心,但很多会员看后很不习惯。“爷”啊这那的叫法,对别人不是很礼貌。
<P>这次处罚,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目的不是计较你过去怎么样,我希望一个比较可爱的小猫重新回到论坛上来。指责别人之前都先反思一下自己的不足,如果对我们管理层的工作有不满,欢迎你提出,我记得很久以前你在站务发过一篇帖子就很不错,对管理队伍的工作很有启发;但同时,对于你自己的一些言行,也希望多加留心。
<P>网上面的口舌之战,我是最不屑的,与其如此,我更喜欢去多交几位真心相对的朋友。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做朋友聊聊;如果你对处罚还是有意见,也可以打我电话,我直接解释给你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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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13: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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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07: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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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04: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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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04: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声明一下我们不认识 从来没有聊过</P><P>之间的关系为0</P><P>我只是不想因为这么一点点 小小的事情把人家给费了</P><P>所以 请你们高层 再 好好的商量 一下 给他个机会好了</P><P>我知道 我说了太多废话 我也不是版主什么的</P><P>废话说多了 不好 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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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2:59: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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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3:00: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對愛的執着</I>在2005-5-28 12:51:28的发言:</B>

<P>ok 我等级不高 资格也不老 </P>
<P>我担保他一次好不好 </P>
<P>如果他再发什么东西 我的ID 你也封了吧 </P>
<P>我只是想你们高层给多次机会俾巨 </P></DIV>
<P>
<P>呵呵,与其叫做高层,我更喜欢论坛的朋友叫我“龙龙”。我们也不是高层,只不过作为论坛的管理层,我们有我们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网下面,我们和普通人一样。</P>
<P>至于你说的担保,我很钦佩这位兄弟对朋友的义气。但是有些工作上的事情,不是只讲义气就可以的。处罚也是处罚,规定既然有就要遵循,不能人为的因为谁或者谁的朋友就可以随意更改。如果按那样,管理员的朋友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论坛就没有什么秩序可言。</P>
<P>我希望通过这次处罚,也能让小猫和我们有一次真正的沟通交流,他讲一下他的想法,我们也可以对一些不是很人性化的论坛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只要前提是为了为论坛发展好,什么事情都有的商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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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2:42: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日 我原来也是发过中介广告 所以ID 被封了</P><P>然后通过一位版主 我找了回来  我真的很感谢他</P><P>到现在 我一直没有发过广告了</P><P>人么  就看你给不给机会了  如果你给他机会 可能会改的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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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05 12:44: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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