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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ecreamX

所有在新的中国同胞们,你们为认这种人难道不应该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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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5 19:05: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cjlovezcj</I>在2005-9-1 1:00:42的发言:</B>
至于法律制度完善不完善,这种事情就不要叫了!没有哪个国家是完善的!中国完善还是美国完善?恐怕也都是你说我不好,我说你不行吧!其实都那样!别幼稚了!在国内,你要没后台,判你几年你得蹲几年,要有后台,判你5年你走走关系2年就能出来!欧美就更不用说了!这个社会,想要公平,难哦。。。。。[em08]</DIV>
<P>你后面的话还好像是有点道理
<P>可是 你讲话太过分了吧?什么“叫”?你说我们都在叫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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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5 19:03: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cjlovezcj</I>在2005-9-1 16:56:51的发言:</B>

<P>你说我是“叫”!那好!其它咱不说!我到等等看,你又有多大本事把你想要表达到的目的实现?!你想为谁伸冤?你想为谁叫屈?在论坛贴几张帖子就叫有正义感了??你能影响谁?影响新加坡政府吗?你可真幼稚!!!虽然我还没出去,但也能看出你是够幼稚的了!</P>
<P>等你所谓的正义感影响了这个CASE,影响了政府的决定的时候,你再来叫吧!那时候你要我给你下跪都成!那我真是佩服你了!你要我给你当奴隶我都做!</P>
<P>我说的上万民折是叫你拿点实际的东西出来,别只会在个影响不了任何人任何事的论坛上“叫”,你居然理解成我要大家跪着求人家??真好笑。。。中文拿多少分啊?理解有问题?</P>
<P>还有,你要真想唤醒民族自尊心,也不是谁发帖子提出不同意见你就使劲反驳他的,这种做法你能团结谁呢?你自己想想是不是?把不同观点人的想法都拉到和你同一线上,那才是本事!喊着团结,却自己在这打笔战!受不了!</P>
<P>好笑!可悲!</P></DIV>
<P>阁下好激动啊!别人说你“叫”你就那么激动啊?relax~~~</P>
<P>我们在这里发几个贴子,说说一些心里话,的确不可能影响到新加坡政府!但是最起码让那些想来新加坡但还没有来的新加坡来的中国人认清新加坡究竟是一个什么地方!特别是想来留学的,就别到这里浪费钱了!多少中国人到这里来后又后悔了,可是有一些认了面子又不会在国内的家人和朋友说这里不好,怕别人会误认为在这里混的不好,所以有的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吞!</P>
<P>你说不要只在这里叫!你怎么知道我们只会在这里“叫”呢?我们也经常参与到新加坡的网站上发表一些我们的想法,让他们了解我们的心声!这可能在阁下的眼里不算什么,我们也恃目以待阁下来新后“整个大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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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5 18:57: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cjlovezcj</I>在2005-9-1 16:56:51的发言:</B>

<P>你说我是“叫”!那好!其它咱不说!我到等等看,你又有多大本事把你想要表达到的目的实现?!你想为谁伸冤?你想为谁叫屈?在论坛贴几张帖子就叫有正义感了??你能影响谁?影响新加坡政府吗?你可真幼稚!!!虽然我还没出去,但也能看出你是够幼稚的了!</P>
<P>等你所谓的正义感影响了这个CASE,影响了政府的决定的时候,你再来叫吧!那时候你要我给你下跪都成!那我真是佩服你了!你要我给你当奴隶我都做!</P>
<P>我说的上万民折是叫你拿点实际的东西出来,别只会在个影响不了任何人任何事的论坛上“叫”,你居然理解成我要大家跪着求人家??真好笑。。。中文拿多少分啊?理解有问题?</P>
<P>还有,你要真想唤醒民族自尊心,也不是谁发帖子提出不同意见你就使劲反驳他的,这种做法你能团结谁呢?你自己想想是不是?把不同观点人的想法都拉到和你同一线上,那才是本事!喊着团结,却自己在这打笔战!受不了!</P>
<P>好笑!可悲!</P></DIV>
<P  align=left>看了你的回帖 我真诚的说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认为是我没有把事件的全部过程,从案发,到宣判的过程一字一句的写成报告。导致了某些不了解事实的人,对事件本身产生了误解,虽然他好像连这边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却有这种勇气回帖,</P>
<P  align=left>怎么说呢?</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强”</P>
<P  align=left><p><FONT face=宋体></FONT></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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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5 18:52: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ND</I>在2005-9-1 18:02:36的发言:</B>


<P>
<P>那个律师有做什么工作以外的事了吗?你看到喝酒强暴衣衫不整了?奇怪,人家尽心尽力的为他的当事人辩护,倒被你说的一文不值,难道他要是不为这个案子尽职就是个好律师?你什么逻辑啊。</P>
</DIV>
<P>
<P>你张口逻辑闭口逻辑 你怎么不看看你这句话有什么逻辑?</P>
<P>你说我说他一文不值了吗?你讲话要符合实际。他当律师很会赚钱,很会炒作,怎么会一文不值呢?</P>
<P>你讲话要看清楚,要张大眼睛,如果没有根据呢,不要为了无畏的图口舌之利,为了标新立异,连同胞 被奸杀的事实都不管,就任意回帖。</P>
<P>所以</P>
<P>如果我们在探讨做人和职业道德问题呢?那请你就从这里展开话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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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
发表于 2-9-2005 11:10: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cecreamX</I>在2005-9-1 19:12:54的发言:</B>


<P>BABY几岁啦?看来你一定看不懂这句话吧“<FONT color=#ff0066><B>当从行业的职责和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考量。这是一个矛盾。</B></FONT><FONT color=#ff0033><B>维护个人声誉是一个行业规则,而尊重人性、唤醒良知该是一个“社会规则”,后者可以统率前者。”</B></FONT><FONT color=#000000>看来是看不懂!小</FONT><FONT color=#000000>学毕业了吗?放学后不要贪玩,要早些回家哦!要不然你妈会为你担心的!</FONT>
<P>妈妈有没有教导你“孩子~~~要想成龙,要先成人啊!”你肯定是没有把妈妈的话放在心里,打算将来做一个“好律师”了吧!?</P></DIV>
<P>你落里罗嗦的说了一大堆,跟这个律师的所作所为有关系吗?你要是想给别人上政治思想教育可,还是别混在这里说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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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
发表于 2-9-2005 11:03: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quation</I>在2005-9-1 18:52:29的发言:</B>


<P>
<P>你张口逻辑闭口逻辑 你怎么不看看你这句话有什么逻辑?</P>
<P>你说我说他一文不值了吗?你讲话要符合实际。他当律师很会赚钱,很会炒作,怎么会一文不值呢?</P>
<P>你讲话要看清楚,要张大眼睛,如果没有根据呢,不要为了无畏的图口舌之利,为了标新立异,连同胞 被奸杀的事实都不管,就任意回帖。</P>
<P>所以</P>
<P>如果我们在探讨做人和职业道德问题呢?那请你就从这里展开话题。
</P></DIV>
<P>我的话哪一句逻辑有问题?
<P>一文不值被你理解成这个意思?*&amp;#*!^#*(!#&amp;)。我不知道你是真是这样想的,还是我的理解能力太差。
<DIV class=quote>你讲话要看清楚,要张大眼睛,如果没有根据呢,不要为了无畏的图口舌之利,为了标新立异,连同胞 被奸杀的事实都不管,就任意回帖。</DIV>
<P>胡说八道,我从来没评论过这个案子的本身,我只是就事论事,这个律师在这个案子里面的的所作所为跟他职业道德完全不抵触,要是有的话,律师工会早就开始审查了。
<P>实在有些弄不懂你们这些人了。整个一堆愤青,看到点什么听到点什么就马上借题发挥,自己臆想并且把不知所谓的罪证加在人家头上。我同情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家人,凶手当然应该偿命,但是这跟他的辩护律师有什么关系?你的题目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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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5 13:34: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此地无银</I>在2005-8-31 10:26:12的发言:</B>

<P>说冷静思考是没有错的....</P>
<P>几乎任何一场案件都有控辩双方律师... 同样任何一场官司都有一个"苏巴士"律师在为"罪方"辩护... 如果为"罪方"辩护有罪的话, 以后法庭只要一个律师就好了....这是欧洲人发明的审判方式, 也不一定好不好, 可能有些中国人更喜欢没有律师的法庭,由审判长宣读罪状就拉出去枪毙的方式吧.....</P>
<P>要知道嫌犯在被定罪的前一分钟, 他仍然是个无罪的人... 律师不一定就是要挑战正义... 而是要假设一切的可能性... 控辩双方都要陈述出有利当事人的最大可能性... 律师可能也认为当事人有罪, 所以会进行有罪辩护, 这个目的是在法律框架下找到最有利当事人的可能条款... 因为法律是复杂的,也是人定下的规则....</P>
<P>实际上最有可能颠覆黑白的不是律师,而是法官... 因为无论律师怎么说, 只有法官才有判决权... 如果这场官司被判无罪, 你认为是律师的因素最大还是法官的因素最大呢...?!</P>
<P>还有,我想说的是,楼主说的正义,是东方价值观的正义... 杀人者偿命, 这个在东方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是要知道,杀人者偿命放在欧洲就不是正义的... </P>
<P>他们的价值观认为: 人的生命是神圣而且平等的... 每个人的生存权是最至高无上的权利... 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存权... 所以大部分西方国家都没有死刑... 他们的逻辑认为, 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 那么这个人是有罪的... 同样我们再把他杀死,我们也是有罪的...因为生命是平等的... 所以我们东方人常常不解欧美为什么要判人家几千年几万年...认为是笑话....这就是价值观的不同.... 我认为, 到了这样的时代, 不应该还为律师的辩护行为如此义愤填膺吧....</P>
<P>新加坡的律师都是受英式法律教育的, 会有很强的欧式价值观.... 愿意免费为死刑犯辩护的肯定不只他一人.... 先不论苏巴士他的个人目的.... 就当看客来讲.... 东方人会说他是为罪人开脱的恶魔.... 西方人会说他是为生命辩护的英雄....</P>
<P>路过此地, 多嘴说几句, 并不想找人辩论什么....大家看过, 一笑了之......</P></DIV>
<P>有点道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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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5 16:06: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 </DIV>
<P>
<TABLE  width="98%"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class=tablebody2 vAlign=center align=top>--  作者:iND
--  发布时间:2005-9-2 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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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cecreamX</I>在2005-9-1 19:12:54的发言:</B>



<P>BABY几岁啦?看来你一定看不懂这句话吧“<FONT color=#ff0066><B>当从行业的职责和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考量。这是一个矛盾。</B></FONT><FONT color=#ff0033><B>维护个人声誉是一个行业规则,而尊重人性、唤醒良知该是一个“社会规则”,后者可以统率前者。”</B></FONT><FONT color=#000000>看来是看不懂!小</FONT><FONT color=#000000>学毕业了吗?放学后不要贪玩,要早些回家哦!要不然你妈会为你担心的!</FONT>
<P>妈妈有没有教导你“孩子~~~要想成龙,要先成人啊!”你肯定是没有把妈妈的话放在心里,打算将来做一个“好律师”了吧!?</P></DIV>
<P>“<EM>你落里罗嗦的说了一大堆,跟这个律师的所作所为有关系吗?</EM>”不懂就是不懂!别说人家是啰嗦啊!就像孩子总嫌长辈说话啰嗦一样!其实是自己少不更事!你认为没有关系是吧?那请问律师首先是不是一个自然人?他是不是一个社会人?他不是人生人养的吗?阁下如此激动地为其说话,是不是和他同样都不是吧?</P>
<P>你口口声声说他的行为和他的行业职责不抵触也是因为你始终没有理解这一点吧?你的意思是律师把黑的说成白的,睁着眼睛说瞎话都是职业道德!他们可以不管不顾社会道德,那也就是在你的观点来看行业规则大于社会道德!那么说妓女接客也是好事了!服务好客户也是她的职业道德!申明一下妓女在这里就要执照上岗是合法的!对一个对客户好,让客户high到极点的妓女,你的意思我们是不是也要歌颂她啊?</P>
<P>现在的人把行业职责看得比社会道德重,难道呼吁一下社会道德也有错!?</P>
<P>愤青怎么啦?就算是愤青,最起码还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最起码还把自己的愤怒说出来!哪怕达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可是阁下在这里呢?在这里干嘛?不但搞得像自己懂得什么似的!还把别人贬的一钱不值!我看你是典型的自我标榜!你比愤青差远了你!</P></TD></TR></TABLE>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ND</I>在2005-9-2 11:03:07的发言:</B>


<P>胡说八道,我从来没评论过这个案子的本身,我只是就事论事,这个律师在这个案子里面的的所作所为跟他职业道德完全不抵触,要是有的话,律师工会早就开始审查了。

<P>实在有些弄不懂你们这些人了。整个一堆愤青,看到点什么听到点什么就马上借题发挥,自己臆想并且把不知所谓的罪证加在人家头上。我同情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家人,凶手当然应该偿命,但是这跟他的辩护律师有什么关系?你的题目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P></DIV>
<P>"实在有些弄不懂<FONT color=#ff0033><b>你们</b></FONT>这些人了。整个<FONT color=#ff0033><b>一堆</b></FONT>愤青"什么叫你们这些人?什么叫一堆愤青?你最近吃了什么?怎么<b>拉</b>出这样的话出来!?这种水平!真是不值得再和你说下去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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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
发表于 2-9-2005 17:45: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职业道德和职责有什么区别?你的中文果然有问题。</P><P>口舌不干净是你们俩开始的,居然倒打一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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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5 17:46: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几位,要不然我开个QQ群给你们对骂去?</P><P>如果这个问题还依照这个方式讨论下去,就快要锁定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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